5/20 17點30左右
新北市石門台2線 23公里處
想詢問白線內 「臨時併排停車」是否有機會撤銷舉發?
緣由:當日從白沙灣出來後,臨停至圖片框格處正在設定導航路線
約不到20秒機車巡邏警員舉發臨時併排停車
我當然馬上好聲好氣 抱歉對不起掛在嘴上說立刻離開都沒用
他開始填寫開單(奇怪台北市小違規都有用啊XD)
但想想不對
我明明就停在白線內(15cm)且順向不影響後方來車或事故之發生
反而是右邊停在人行道的兩台車
影響行人通行卻沒事
跑回去拍照 想查證自己是否真的違規屬實
https://i.imgur.com/TmfcJmj.jpg
停在紅框處 擷取Google畫面
https://i.imgur.com/k2Qaog9.jpg
停在紅框處 擷取Google畫面
https://i.imgur.com/zWCxTgX.jpg
後
https://i.imgur.com/4TLRenn.jpg
前
https://i.imgur.com/V05V2Og.jpg
罰單當下很生氣的揉成一團 但想想600元就買到我的心情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