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entaurjr (魔術師)》之銘言:
: http://auto.ltn.com.tw/news/5183/7
: 美國 IIHS:速限每提高 8 公里,是車禍致死率關鍵!
: 所以速限越高開越快越不安全,更不用說超過速限以上,
: 當然有鄉民會說這是美國統計放在台灣不一定準確,
: (不過這些人馬上又會拿日本當例子說大家都開快車 ╮(╯_╰)╭ )
: 那我們拿超速_最推捧的一篇,
: https://www.kingautos.net/209127
: 全力取締超速為哪樁?國道肇事原因《超速》占3% 取締件數占50%
: 先不說這統計解釋太偏頗,
: (因為密度高車禍就多,但是密度高就很難超速)
: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如本篇所說超速依然是肇事的原因之一
: 所以結論超速是一定違法而且不安全的,
: 根據本版誤導的規範除非危害安全都不算誤導,
: 是不是把那些在推文主張超速沒事兒,
: 開開看很好開的都拖去浸豬籠....打錯,是浸水桶
簡單說明
在高速公路車流中
突然出現一台開50的神車
所有的車輛都必需換車道迴避
跟出現一台開150的BMW會自己找縫鑽
到底哪個比較危險?
我想邏輯沒問題的應該都知道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