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經過各位指教以後
我深刻了解到自己的錯誤
但還是要描述一下當時情況
當時我們發生車禍時候當下
警察剛好經過
也就直接管制交通
通知交通分隊來現場做筆錄
整個不知道狀況
就被動的接受現場警方指揮
然後雙方駕車前往交通分局領取行車記錄記憶卡
我出來後看到司機先生
他詢問我
我們才有第一次對於這次賠償的交談
他詢問我是否認同我要負全責
我當時說「不認為」
真的是因為我不清楚狀況
我雖然知道我一定要負大部分責任
但有沒有可能只要負責百分之九十?
也不敢在當下立刻做決定
怕我這麼一說可能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所以當時針對「是否要負全責」
這問題上
我回答了「否定的答案」
但經過各位指教
我想我負責百分百是絕對的
至於有人說我想要上法院擺爛什麼的
我當時只是接他的話
他說「那就上法院」
我被動的說「好」
並不是我真的想要上法院
也完全沒有什麼想要不理會對方等著他來告的打算
就只是想要該快了解狀況
所以我回家後
馬上來這裡詢問
在經過各位告知以後
我也馬上了解到
我絕對要負「100%責任」
沒有任何可能性
所以我當天就打電話給給他詢問賠償事宜
他也跟我告知
要看修車廠估價多少
然後隔天修車廠休息
要禮拜一才修
然後隔天晚上再次詢問
他要去原廠還是他熟識的外廠
他聽取我的要求
去他熟的外廠
他說他原本要去原廠的
最後報價單出來了
一萬五多 +三天營業損失(車廠休息天+車廠維修兩天)
大哥對我也不錯
可以去原廠的但他去外場
也勉勵我
他自身撞到保時結
去法院賠人家60萬維修經驗
我這次撞到toyota
也才兩萬塊買個教訓
真的算便宜了
就像這裡鄉民說的
多少就賠多少不要灰
去法院浪費時間
反而要賠的更多
能兩萬內結果真的算不錯了
這是目前的完整故事
這幾天學到很多
我決定聽取各位專業意見
百分百全責對方要求多少就賠多少
不要灰
而且大哥對我那麼好
我幹嘛還要讓他上法院浪費他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