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mehoo (奇檬子)
2018-09-06 02:21:30https://youtu.be/68MThd1WfLk
前陣子車禍影片如上 中年阿伯一開始就違規行駛快車道
後來他紅燈時轉到慢車道停止線前 看來好像只看右方沒來車就想闖紅燈直行
當時快慢車道都是紅燈狀態,但右轉燈亮可正常右轉
他就是沒注意到左方我的車要右轉 我轉到一半他才闖紅燈 所以撞上我的車
但因為右車門那邊行車紀錄器是死角沒清楚錄到他闖紅燈瞬間
雖然我覺得我依號誌轉彎 且對方是闖紅燈在先
但很怕肇責判定會以為我是轉彎不小心A到靜止狀態的阿伯?
明明依規定速限跟號誌開車 還要負肇事責任影響保險費率?!
對方因為是老人 我的車子說損傷也還好 但有些地方是傷到底漆了沒錯
https://imgur.com/a/GmdDsVC https://imgur.com/a/BwLBwX0
打給對方要問他後續要外面處理簽和解就好或是交給保險公司
對方一直不回電也不接電話(可能也覺得他理虧我是打來要錢的)
家人是叫我別想那麼多 出險維修就對了 保費漲就算了省的自己處理麻煩
請問以這個車禍影片看來 我有可能零責任 專心做出險就好嗎?
你不可能零責阿,他很明顯的飄移 你還幹敢這樣轉,還有保險保了就是要用,不然你保險幹嘛?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8-09-06 02:46:00既然有漲保費的打算,就出險修車剩下的就隨意了,有沒有賠償都不影響心情,不要因為那幾千塊影響心情,不值得
作者:
snd (神犬汪汪汪)
2018-09-06 03:34:00出險
大哥,闖紅燈啊再來,你都保險了,直接出就好了不然你來問,很像沒保險在傷腦筯更正,你的影片中有右轉燈第一時間沒看到
這邊我都先切慢車道右轉關門,高雄太多無視號誌的神風隊了,這個阿杯遇到大車就GG,連長庚都不用去有保險就出險了啦,高譚市騎車開車都要更小心
作者:
haha653 (阿剛)
2018-09-06 07:10:00這車道怎麼設計可以直接右轉?中港路都是要先到慢車道才能右轉
作者:
starts (珍惜平凡的幸福)
2018-09-06 07:59:00這種皮皮的人直接出險了 你自己去要只會煩死又要不到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8-09-06 08:07:00出險就好,等保險公司跟他討錢他就會打給你講幹話了
作者:
RDSON (Rds(on))
2018-09-06 08:08:00內文講那麼多 這就是標準的應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
作者:
sdiaa (桂綸鎂)
2018-09-06 08:13:00你筆錄有寫"看來好像只看右方沒來車就想闖紅燈直行"??
作者: knml (法師) 2018-09-06 08:47:00
除非肇責0,你還是要漲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06 08:47:00保險就是買來解決這些鳥事的....再者,記得把影片給警察告發對方未依規定行駛車道(禁行機車)紅燈越線(多一點就是闖紅燈)你就主張 依照燈號指示,對方應屬紅燈右轉故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你相信對方是遵守紅燈右轉燈號行駛顧對方變化行駛意圖闖紅燈或紅燈左轉,無法可見故
作者: cchsever 2018-09-06 08:51:00
還需要監視器佐證一下他是靜止狀態,你過他才起駛,責任是他違反安全規則89-1-7 起駛未注意前後左右禮讓車輛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06 08:51:00另外,慢車道也有紅燈右轉的號誌
作者:
id41030 (呆呆向錢衝)
2018-09-06 09:10:00就直接出險吧,保費才漲1.2千而已
作者:
fjallen (ALLEN)
2018-09-06 09:15:00BMW218?再說一次在台灣受傷的最大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9-06 09:34:00其實根據物理觀點,阿伯摔車點有進入鏡頭,代表他有前進,不然他本來已出鏡頭,若被你右轉擠倒還是不會進入鏡頭
作者: retu77 (Jason Ji) 2018-09-06 09:45:00
建議直接出險,不要浪費時間在這種事情上。
作者:
shvanta (vant)
2018-09-06 09:48:00就報警+出險, 剩下事情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9-06 10:01:00阿伯若有受傷,就不是推文中一堆人說的全丟給保險公司處理
這種我遇到通常會注意看他動態,隨時準備煞車與按喇吧
作者: JamesChao 2018-09-06 12:26:00
申請初判表看看有沒有肇事因素,是有可能無肇責的~
我是覺得你零肇責,不過阿伯硬要說他也要右轉也是有可能的,所以可能分配到一些肇責也合理,防衛駕駛觀念再提升點吧。出險省麻煩還是最好選擇。
為何一堆人說原PO會有肇責 這種初判根本不會有事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