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29517496 (Koshien)》之銘言:
: 原文D掉
: 坦白說
: 第三責任險比強制險重要多了
: 你沒保強制險
: 有保第三人
: 反正全部都可以用第三責任險COVER
看來,是一位沒認真看過強制險法的 車主,是吧.
您知道嗎?
強制險有個最大賣點就是
不論肇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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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若甲乙雙方互撞,肇事責任甲方100%,但甲方死亡,乙方活跳跳
請問
有哪一家保險公司的第三責任險保單,會理賠甲方的死亡給付???
只有強制險有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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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建議您,還是認真去 google一下 ,
了解一下柯媽媽當年對於強制險法整個的立法推動及經過
以及當年那個沒有強制險,只有第三責任險的時代,
(對,您本篇幻想的,靠責任險可以cover 強制險的不實際,早就曾經真實經過很久)
不要老是只會在板上說這些五四三秀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