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GC43 (AMG 狂獸)》之銘言:
: 先前在板上看到有鄉民提議說現在路上滿街的名車
: 隨便一撞就要賠到脫褲, 乾脆禁止名車上路好了
: 當下以為是鄉民隨便講講, 沒有太引以為意
: 但今天看本週卡提諾狂新聞的時候
: 第三名居然是有位台北市議員在議會說
: "你們為什麼放了這麼多名牌的車子,這些危險東西滿街跑
: 然後到處霸凌我們,台北市要放這種車子到處跑嗎?不能規定他不能走嗎?"
: 看了我都傻眼了, 該不會之前在板上發文的那位鄉民就是這議員吧 !!!
: 好想知道他是哪位議員阿? 嘗試去八卦版找新聞但沒找到相關報導
: 希望好心鄉民可以告知一下他的大名, 下個月月底投票時千萬別手滑
: 順便問一下 AMG 算名車嗎 ?
像這種問題就有點像汽車強制險一樣~~
之前沒有推汽車強制險
撞死人沒財產 撞死的人都沒賠
所以柯媽媽用了8年的時間 最後終於促成汽車強制險
只要被撞死 至少就是有賠200萬...
今天這些超跑 2B1A駕駛也是一樣...
有錢 但是沒有品
因為擦撞這些問題 透過保險求償逼死窮人
開超跑.2B1A的 就不是什麼好東西
就算窮苦人肇責只有2-3成
維修費用也足夠逼死窮人一家
這些開超跑.2B1A的 無形中也是有累積業障下地獄
但這是之後死後才有的懲罰
現實世界中 就是只有窮苦人被逼死這樣...
除非要立法通過 強制超額賠償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