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

作者: CrazyKill (crazykill)   2018-12-19 14:18:33
我這邊有一個疑問,因為我曾發生車禍,有跟保險業務員討論,但他所說的跟鄉民不同。
舉例,兩車相撞,平價車肇責30%,維修費10萬,高檔車肇責70%,維修費100萬。
所以,高檔車要賠平價車7萬,平價車要賠高檔車30萬。
業務員說,以上推論只是理論,假如上法院,最後就是平價車不用賠償對方,高檔車一樣
要賠7萬給平價車。
我當初聽了也不相信,跟他討論很久,但業務員說他跑法院很多次,他同事也常跑法院,
得到的結論就是如此。實務上,法官的判決只會叫肇責高的一方賠償。
作者: YJM1106 (YM)   2018-12-19 14:19:00
計程車司機,補習班老師,學校教官
作者: niuniucat (扭扭貓)   2018-12-19 14:21:00
那是上法院之後的賠償,現在是還沒上法院
作者: supereva (eva)   2018-12-19 14:29:00
不能這樣看 是總共110萬 37分修車費是實報實銷 又不是拿現金 除非你和修車廠串通上法院法官怎麼判又是另一回事法官也許比較明理 也許比較恐龍你說法官只判肇責高的要賠 有可能法官根本認為另一人沒肇責一開始的仲裁 你不滿意本來就可以上法院
作者: fulongb210f (如果還有明天)   2018-12-19 14:41:00
哪有可能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8-12-19 14:49:00
"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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