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常常忘東忘西加上工作忙錄
原訂在 107/11/29 要驗車,拖到 108/4/27 才去驗
當天繳完逾期罰款 900 及驗車費就開心回家
結果過二天就收到簡訊通知說 4/29~6/29 要來驗車哦
一直以為是驗完過關那日加上 6 個月後才是第二次驗車日
害我以為是詐騙簡訊,去監理站查才發現是真的…
有人也覺得政府這樣蠻蠢的嗎,他是依領牌日來算驗車日
也就是我第二次驗車日一樣是 108/5/29,不會延到 108/10/27
難道政府覺得二天後我的車會有什麼變化嗎?
========== 補充描述觀點 ===========
罰款作用已是提醒用車人準時去驗車,本人贊同加重或累進作法
但今天驗跟二天後叫你再驗,我覺得對道路安全沒什麼幫助
針對驗車日期的排定,還是覺得很怪呀 0.0
沒有人說想要投機不驗,也沒有人說想要耍
賴不驗,甚至贊成罰單調高至1萬以上
只是討論罰單已有提醒用車人的效用了
怎麼驗車日還是一樣日期,有心人的改裝車就可以故意延到最後二天,然後繳 900 ,一
次驗二次,變成一年一驗,二天後驗完再改回來,豈不反而被當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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