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朋友轉述,
有一次在雙北某夜市。
剛逛完夜市轉出來大馬路,轉角處眼鏡行前畫紅線且是斑馬線。
一台黑色的賓士大辣辣的停在行人斑馬線及紅線上,擋著了他的行走視線。導致他差點被
來車撞上。
朋友一個不爽,直接查附近警局電話直接當下打電話叫警察來開單。
電話中直接說差點害他出車禍,很危險,希望警察來開單,如果不強力執行,會再往上報
1999及X果日報。(朋友有在現場等,因為聽看過警察過來只是勸導就來開了)。
結果警局員警接電話後開始說什麼報案人是不是在恐嚇他?說他們有接到報案一定會積極
處理,電話有錄音,他們一定會做。(朋友是不知道是否真的是這樣,因為遇過來晃一下
就走的...)
朋友就說,因為很危險且不希望來看看就離開不開單,且遇過太多次來晃一下就走的。
結果3~5分鐘內,警察騎機車到了,看黑色賓士車主也不知去哪,違規也是事實,馬上就
開單了。
然後開完單現場打電話給朋友,說他處理完畢了。
其實,也有遇過報案來了卻勸導或晃一下就走的,這次是直接開單再回電說已處理。
報案一定會“積極”處理嗎?誰知道?我覺得看接手的員警是哪位,跟”當下氣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