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Kmex (麥克斯)
2019-06-02 16:00:01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848569?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原文內容:
國道開太慢被開單 駕駛證明沒法開快法官撤單
2019-06-02 15:18聯合報 記者林敬家╱即時報導
張姓女子去年7月間開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路段內側車道因車速低於速限時速110公里,被
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000元罰鍰,但她蒐集資料證明行經的南下165公里處
傍晚下班尖峰時間,無法持續維持車速在最高速度,彰化地院認為已構成「阻卻責任事由
」,判撤銷原處分,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女去年7月10日傍晚5點半行經國道1號南向165公里處,因「行駛高速公路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者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遭國道警方開單,她主張,該處
同一地點已有固定式超速測速照相,又有警車移動式低速測速照相,依正常控制油門方式
,實在無法持續維持車速時速110公里。
張女也指出,當時車流量大,車輛壅塞才採放慢車速,蒐集一個月以上平日傍晚該路段車
速資料,都顯示低於時速99公里。
但台中監理所調查當時用路通報並沒有路面不良情形,觀看違規採證錄影資料張女車輛在
內側車道中行速緩慢,且為後行車輛利用外側車道超越,仍認定違規。
張女不服被罰提行政訴訟,彰化地院且勘驗相片,張女被拍照的地點就在國道4號高架橋
之前,她前方車輛減速下她也跟著減速而被拍照,當時前方車輛被雷射測速儀拍到時,照
片顯示行時速同樣也是99公里,顯然該路段內側車道當時無法保持以最高速限時速110公
里行駛,法官認為,要維持最高速限行駛強人所難,法官認為構成「阻卻責任事由」,不
應處罰,撤銷原處分,可上訴。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當下是烏龜車佔內線道 跟一個月當地的平均車速有什麼關連??
烏龜車被開單應該是前方沒車 不然就是警察採證有問題
文中說前方有車 不知是距離多遠啦
作者:
y387589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9-06-02 16:19:00這種是不是看到照相機就要煞車 連續兩隻就煞兩次
作者:
bbsabc (......)
2019-06-02 16:20:00高公局網站可以看到即時車速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9-06-02 16:25:00前車車速也是99,此罰單該撤,反龜車者請另找對象罵
作者: talentsu (一休) 2019-06-02 16:26:00
月平均車速慢,所以當下沒車也要車速慢嗎?
作者:
atgo1207 (akeieeee)
2019-06-02 16:27:00龜車滾回外車道很難?
作者: o760823 (鋒) 2019-06-02 16:27:00
垃圾龜車
作者: iamok329 (我是錢爸!!) 2019-06-02 16:45:00
恐龍法官加三寶 社會亂源
作者:
li04 (li04)
2019-06-02 16:45:00沒照片,很難判對是否前方100公尺內是否有車,有車是不該開單
作者:
xxxcat (喵凹~~)
2019-06-02 17:03:00開前面那台的單啊
作者:
tokeep (巴爾的摩根費里曼)
2019-06-02 17:10:00一台車開99擋在前面是要怎麼開到最高速限啦,低能警察
作者:
TaiwanNeko (å°ç£å°å°è²“)
2019-06-02 17:17:00明明就是蒐集一個月車速資料,還是被打槍提訴訟後,法院勘驗發現"當下"前方車輛也是99公里所以才撤單
作者:
marx0126 (What's up?)
2019-06-02 17:28:00臭三寶 幹
作者:
eddy13 (eddy)
2019-06-02 18:03:00如果前方的車有亮煞車燈,那應該不會開罰才是吧
作者: XXXXBANG (XXXXBANG) 2019-06-02 18:30:00
早說了 車版一堆臭飆仔才是交通亂源
作者: ihczfu 2019-06-02 18:35:00
前面開99噓的是要開110衝過去?
作者:
yur 2019-06-02 18:48:00用雪隧那套科技執法才準,但是成本太高
作者:
bbbing (無)
2019-06-02 19:31:00擋到我就是龜車啦,車神們怒起來這種情況他閃出去也只是把低速傳染出去,根本讓不出東西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019-06-02 19:45:00不能維持車速就滾去坐車啊
作者:
jeff40108 (死得腥羶豔油劑是他)
2019-06-02 20:07:00就說車板滿滿飆仔沒人信
作者:
fickle12 (fickle12)
2019-06-02 20:13:00這法官應該也是三寶龜
作者:
cervix (要結婚的肥宅)
2019-06-02 20:40:00車版逼車狗:在我前面的都該讓道
阿法官就是看她前面有車吧......很多人不看內文,前車先減速她才跟著減如果前面一場空都沒車就沒話說
作者:
aweiweek (aweiweek)
2019-06-02 21:18:00推文水準
作者:
yur 2019-06-02 21:29:00現在有ACC了,車子自動幫你減速咧
作者:
cc45612 (Amnh)
2019-06-02 22:24:00贊成取消所有測速照相 就沒有這個問題
某些噓文是認為內線就得開110直到撞到前方時速99對吧XD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9-06-02 22:32:00三寶
作者:
princeyu (prince-)
2019-06-02 22:53:00超速仔天生都習慣不看內文嗎
作者:
jansan (阿呆喵)
2019-06-02 23:01:00烏龜車滾出高速公路
作者:
berryc (so)
2019-06-02 23:04:00樓上好棒, 去開救護車啦 , 這樣就能叫前車都閃開
作者:
magi3Q (我ä¸è¦å›°é›£æŠŠæˆ‘馬åŠä¸‰)
2019-06-03 00:12:00龜車滾啦 見一台我叭一台外加遠燈開著
作者:
yur 2019-06-03 00:21:00這什麼邏輯,是沒遇過全線都塞到煞停喔,塞到很難換車道
作者: mixmix (狗屁思想) 2019-06-03 00:23:00
這種應該邊開邊踩煞車吧
作者:
orz007 2019-06-03 00:46:00怪我喔?
作者:
disyou (暖心)
2019-06-03 02:07:00我都會逼車趕 或是閃燈比較快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9-06-03 07:52:00內線一排開99不算龜,即使中線持續超越
作者:
faniour (å®…å®…)
2019-06-03 09:43:00鄉民水準
除非有無法換車道的情況,不然前車龜你跟著龜,被開單很正常吧,臺中地院行政法庭有位法官對於開車這件事的邏輯很與眾不同,不知道是不是她判的,來查看看。看錯,是彰化地院,那就不可能是同一位法官了。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08 年交字第 4 號行政判決
原告主張有一段很關鍵新聞裡沒提到:當時正處於下班車潮尖峰時刻,165 公里前方不遠處有國道4 號台中系統交流道匯入國道1 號的車潮。由於當時車流量大,車輛壅塞於前方車道,故本人採取防禦性駕駛預先放慢車速。被告針對這點只說路面沒有問題,卻沒有針對是否前方交流道有車多壅塞的情形答辯,判決理由沒有深究,只看其他車輛都有減速的情形,算是認同原告的主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