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狀況是否可使用停車位,以及被檢舉是否成案?
1.有載孕婦沒帶證
下車的時候孕婦從婦幼車位下車,上車時車主開到門口或電梯口載孕婦,這時被檢舉人
拍下僅有駕駛上車。
2.有證但停車時沒有孕婦
到停車場時沒有孕婦,而後接孕婦一同步行至停車格上車,這時怎麼算?
以上孕婦可替換成6歲以下幼童
停車場管理辦法如下
https://i.imgur.com/PIMBdHx.jpg
所以狀況1應該是停的時候沒問題,但是被檢舉的話可能要負舉證責任。
狀況2則是沒辦法使用專用停車格,除非停車場管理員要求離開前一定要有孕婦上車否則
檢舉。
以上只是想到有一些Bug的地方,我的淺見不代表正確答案,歡迎各位討論。
最後請各位不要佔用這些車位,那些覺得沒小孩就等於被歧視的人可以高抬貴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