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檢舉是檢附影片
影片截圖如下:
https://imgur.com/a/tEeA0cw
補上影片
https://youtu.be/q3Zib-3KSd4
0:22秒處開始加速往前超車
結果:
"有關台端致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9888-MY號車交通違規一案,
經檢視採證資料,影像中該車右側輪胎稍微壓路面邊線,未有車身整個進入路肩
行駛之違規行為,故本案認係屬舉發爭議之案件,認不予以舉發為宜,敬請諒察
。感謝台端來信,敬祝行車平安。
承辦人:第一公路警察大隊
所以只要別整台車進入路肩,就不算違規了嗎?
還是不同承辦人有不同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