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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4 15:56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即時報導
高雄張姓男子去年3月凌晨駕駛BMW轎車遇上路檢點,卻涉刻意踩油門加速離去,遭警方依
拒檢開罰9萬元,他不服告指不知要酒測,員警也同意離去。法官勘驗畫面發現,當時有
放「酒測攔檢」告示牌,且員警伸出紅色螢光棒示意停車,他加速撞倒三角錐、闖紅燈逃
逸,判張敗訴,全案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判決指出,張姓男子於去年3月11日凌晨2時45分駕駛BMW轎車,在三民區博愛、熱河街口
,因「行經酒後駕車檢測站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被裁處罰鍰9萬元、吊銷駕照3年、參
加交安講習。
張姓男子提告主張,他有依員警指示停靠路邊並搖下車窗,員警查看車內後指示他能離去
,加上車上友人有急事,才又在交叉路口紅燈右轉;張還說,他沒看到執行酒測告示牌、
警方也沒說要進行酒測,他沒拒測。
市府交通局以警方採證影片表示,當天有警車3部以上、三角錐數個,都有警示燈閃爍,
及放立酒測牌告示,夜間照明充足,3名警員手持紅色螢光要求受檢,警方也用急促短哨
音,但該車仍加速駛離還闖紅燈。
法官勘驗發現,警方是設在中博高架橋南向下橋處設路檢點,張姓男子駕駛的BMW雖一度
等待受檢,但當警方揮棒指揮停車,卻駕車直行,員警見狀一度還追車,認定張稱沒看見
臨檢站設酒測標示、員警要他駛離,都非事實,駁回張的請求。張姓男子上訴堅稱有積極
配合臨檢,高高行合議庭不採信他說詞,駁回上訴確定。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九萬換酒駕沒事還上訴是哪招唉
會不會這篇出來, 以後一堆這種聲稱不知道要酒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