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國道這樣是否能檢舉

作者: ifromtaiwan ( )   2020-01-01 21:44:57
109KM/H ~= 60M/2S
你知道這代表什麼意義嗎?
也就是這二秒內, 你原可以拉開車距至多60M
但看了前後二張照片, 卻是與(右)前車更近?
這台福特換車道也換太慢了
通常鑽出來是一順間的事
後車跟本來不及反應, 也就是
完全不必有任何減速或加速的動作
就被切完了
不知道這2秒中, 您是加速又減速, 還是減速又加速了呢?
希望是後者
馬上又有連假, 保持安全拒離比爭一時那口氣有用
一不小心撞到, 又是國道變人行道天堂
最後建議你, 如果您的情況是如前述的後者的話
一定去檢舉未保持安全距離, 我有成功過.
但若是前者, 恐怕您也要負未保持安全距離之責
發文後有看到影片
https://youtu.be/4Fz-FoG9d1A
看來您是用喇叭代替減速
建議您, 還是去檢舉
如果成功分享上來給亂切的人一個警剔
也建議您下次減速比較安全
福特那台切的有夠慢, 我福之尺
※ 引述《ianian45 (準備考試的魯蛇)》之銘言:
: 剛剛在國道上以時速110開在中間車道
: 前面右側車道有一台車速較慢的車子
: 結果要超車前有台車從右側車道鑽出
: 請問這樣是否能檢舉呢?
: 對方有打方向燈,不過我看到閃一下就關掉了
: http://i.imgur.com/Q8ebWiM.jpg
: http://i.imgur.com/U8DhJFt.jpg
:
作者: begreedy1005 (begreedy)   2020-01-01 23:28:00
這種算法...開眼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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