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追撞,對方只保強制險

作者: skyporter (專業鄉巴佬)   2020-11-24 12:54:48
前文吃光光
沒肇事責任出險隔年不漲保費
(係數不會變,若無責 係數卻有變再請保險公司修正)
ex:有保車體險,遇到後車撞前車(已未保安距來舉例)
先出險修理自己車,事後保險公司也是向對方求償,隔年不漲保費
然後無車體險的尷尬點要等對方可接受修理金額才能修車
或是自己先修,但對方可能支付金額不如你預期
然後刑逼民部分,擦挫傷一樣能提告過失傷害,只是拘役天數多寡(易科罰金)
不論觀感,有些人不願上法院,可能就會妥協和解
然後拘役或可易科罰金,一般以1000/天計算
只是刑逼民覺得有點過了,常看到擦挫傷要數萬到六位數的賠償金
(賠償金額落差太大,無法和解的,個人建議就走法律程序吧...)
然後刑附民的部份,若是財物損失(ex:車、衣服、手表、手機等)
這類還是要繳納裁判費,因過失傷害告訴的刑附民,是指人體傷所衍伸之費用
另外可主張民法213恢復原狀,但這邊的恢復原狀是指恢復至事故前應有狀態
而非新件更換修理,若以新件更修
就會依行政院公布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及耐用年數表等去做計算
司法院有個公式表可以估算看看:
http://gdgt.judicial.gov.tw/judtool/wkc/GDGT02.htm
最後祝原po大大順利處理結束~感謝大家
※ 引述《EricHaze (慵懶)》之銘言:
: 因為前車在國道上突切出
: 我有煞住但我的後車追撞過來
: 我的五門休旅後車門內凹無法開啟
: 他前保桿稍微裂開
: 我沒超速也沒撞到人,應該是對方全責
: 當下有通知警察也有通知保險公司
: 我有保第三責任險+第三人財損+超額責任
: 但我想應該用不上
: 麻煩的是對方只保強制險
: 和他聯繫後開始耍賴了
: 他要我和他和解還提議各修各的
: 保險公司也叫我先去估價並叫他會同
: 我是想問接下來該怎做,好對他的動作因應
: 因為看來保險公司幫不上忙
: 另外請問這樣為何業務還要我出險
: 我這樣不是以後保費會被拉高嗎
: 在此先謝謝大家
作者: koreapig5566 (大聲陳平偉)   2020-11-24 15:06:00
車禍和解賠償 不要有想賺回來凹多一點的心態沒錢賠的最大,你告他反而還賠比較少遇到那種沒錢賠 剩爛命一條的告到最後 浪費時間 吃虧的都是自己那種人吃飽閒閒 時間多可以慢慢跟你耗訴訟過程網路最愛教人刑逼民 遇到這種沒錢賠的也是沒輒寧願你告他 給法院判 還賠的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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