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我覺得 LA 那邊做得滿好的。
那邊是拖車有出勤費,拖吊場再按日收取停車費,停愈久愈貴。
在拖吊場停超過一定的時間,印象是 3 天還 2 週,拖吊場就有權法拍該車,
而且拍賣的收益好像是歸拖吊場。
所以他們拖車都很積極,車主也不太敢違停。
而且他們拖車範圍也不限制在公有道路,
停住家 Apartment 鄰居的停車位也是可以被拖的,
因為我就被拖過一次,被拖的隔天去取車,罰金 300 多美金。
不繳就愈來愈貴,最後等著被法拍醬子。
※ 引述《a245065789 (PDA)》之銘言:
: 台灣罰款相對有錢人來說太少
: 好比說車輛違停 罰車子原廠牌價的1%~5%之間
: 監理站跟警察系統應該做連結 違停一次 第二次%數就累進
: 最高就5%這樣 告牌價300萬來說 5%也要15萬 再怎樣還是會痛的
: 只是這認定上 一定會很多爭議 就只能想想而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