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Focus MK4變速箱通病,原廠無解

作者: ccc101419 (還是養狗吧)   2021-12-29 11:30:36
我知道f大多半是一片好意
看到求助無門的車主就挺他譴責車商
但是事情往往不是憨人想的那麼簡單
如果訴諸司法程序(不管是消基會、調解、訴訟)
一定都會觸及歸責跟舉證的問題
本案車主認為福特的變速箱有問題
民法上這叫做物之瑕疵擔保
相關規定散落在民法債編各論買賣的章節
民法第354條第1項前段
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

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
白話翻譯:車商在交車時必須擔保買賣標的物沒有瑕疵
那如果有瑕疵呢?
民法第356條
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

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


白話翻譯:交車後車主有義務檢查車子狀況,有瑕疵要馬上通知車商,沒通知就視為你認

車子沒瑕疵了
民法第365條
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

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
白話翻譯:車子有問題,車主發現後要告知車商,六個月內有解除契約或退一部分去車款

權利(所以車商喜歡說什麼領牌後就只能走保固不能退其實是放屁),但是六個月內沒解

契約,或者交車起五年不行使權利,這個權利就時效消滅了
再來看看行政院買賣車輛定型化契約範本
https://i.imgur.com/6eTZAbW.jpg
裡面是規定六個月或一萬兩千公里的瑕疵換車或解除契約
而且有故障情況是否因瑕疵所致有爭議時,要經過專業機構鑑定
現在回到本案車主的狀況
他認為變速箱有瑕疵
而且是主張「交車後改裝前」就有問題了
能舉證嗎?
發現瑕疵後他有通知出賣人(車商)嗎?
有向車商主張解除契約/換新或者減少價金嗎?
如果都沒有,開了快兩年,56,000公里
然後自己有改裝的情況下
車子出了問題
這時候才說:「一開始就有問題了,這顯然是福特的問題。」
這不僅於法無據,於理也說不通
f大嚷著:「那麼多人都改車改很大,人家怎麼都沒事?」
想也知道真的進入法庭這主張是不可能站得住腳的
(除非第三方鑑定單位證明這個車主的改裝跟瑕疵完全無關)
※ 引述《fenderrb ()》之銘言
: 看到推文,人家車主在講一個自己的車遇到的變速箱頓挫事實,也能有人護航說什麼有

: 裝就如何如何。
: 我只能說 呵呵 。
: 玩越野車的多的是一台車引擎改、底盤改、大盤改、差速器還前面air lock、中間中央

: 速器鎖、後Lsd 三顆差速器鎖定形式都不一樣、輪胎也是改到傳動軸能承受的極限大,

: 台車裝一堆鑄鐵防撞,還一直玩越野重度操駕然後還直接撞到水裡溫度高高低低,即便

: 樣變速箱也沒入檔頓挫。
: 改硬體怎麼了嗎?
: 就算我全台車改的到處都改裝,變速箱入檔頓挫就是變速箱入檔頓挫。
: 跟其他改裝不相干就是不相干,有什麼好護航的?
: 福特有付錢給你護航的話,那你硬在那鬼扯大家都能接受,畢竟是工作,誰不用昧著良

: 養家活口。
: 但如果沒賺錢又自己出來護航,你開福特嗎?
: 我開過福特focus 五年十萬公里,其實過程中看到有別的車友遇到的通病我都挺忐忑的

: 尤其是我那時十二萬公里,那個質量雙飛輪離合器壞掉花了三萬八,感覺真的有夠差。
: 現在想想,人家愛信變速箱越野車玩成那樣都沒十二萬公里壞掉。
: 整台車改成那樣,還要搞到變速箱防水墊片都破損,玩水玩到整台車開門洩水,變速箱

: 水,23萬公里變速箱才壞掉。
: 怎麼會有公司原廠變速箱在馬路上日常使用也能壞???
: 啊如果你沒收錢,是在護航什麼意思 ?
: 人家消費糾紛你出來幫福特坦,你是要幫人家修車嗎?
: 但如果有收錢,你只是在好好工作,大家都能理解,辛苦了。
把別人扣帽子成福粉或者護航不會顯得自己高明,只證明閣下沒有客觀就事論事的能力而
作者: ShibaTatsuya (司波達也)   2021-12-29 1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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