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島國
訂出這種實務上難以處罰跟舉發的爛法條有個屁用
先撇除那種明顯不是最外側車道的大外割
現實的路況常常是這樣的 https://imgur.com/rIAzM6T
有時候是路肩 有時候是路側非道路 有時候是機慢車道
上圖的情況是路肩而非車道
但華國交通部官員們
你們真的確定汽車駕駛知道怎麼分辨嗎?
你們不知道現在機車駕駛幾乎都會硬要鑽嗎?
(因為內側禁行機車+長期靠右觀念)
或是機車要待轉已經習慣在最右直行了
另外
你們警察有沒有在取締未提早打燈的人?
到路口才打燈 是要後面的車怎麼提早減速或變換車道?
然後機車或後方汽車看到你要轉 急切 或車頭篇一小閃
小則車流被影響走走停停 大則碰撞車禍
問題這麼多
你跟超速管理一樣 喊個罰金多少、嚴格舉發取締... 有屁用?
交通三E的教育跟工程去哪了 整天只會從執法下手
員警的素質或法規更新頻率也不用說的爛
根本的道路設計和駕照考照監理制度沒與時俱進
喊出這種執法跟發這篇新聞稿都是浪費時間
繼續每年死三千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