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自家社區被拍影片還被貼出來討論,決定來回個文好了,手機發文排版問題請見諒。
大概2、3年前開始社區有人在管委會提出裝充電樁,我也沒在參加會議只看到會議結論,
重點就是安裝共用線槽等等基礎設施,要參加的住戶每戶繳五萬,
有參加並繳錢的住戶共用線槽一定會拉到你的車位附近,
之後要安裝充電樁的住戶就可以利用線槽拉線,當時知道的只有這麼多,
反正原本就有打算要買電車,當初就五萬塊丟了給社區處理,買未來的方便,
只覺得當初運氣真好買在這裡,住戶對電動車充電問題不排斥,
不需要買電車時還要考慮充電問題,或是去排充電樁。
這個ems系統我也不知道多少錢,看了影片才知道原來我們有這個東西啊。
至於前篇問題
1. 照社區規約是說電費會有電表幫你計算,電費帳單當出來就會幫你一起計算進去,
自家用電多少、共用點多少、充電樁多少都會列給你看,
我的電車是還沒到啦,所以我也不知道最後帳單會長怎樣。
2. 這個問題我也很好奇,所以用手機查了社區的規約我貼在下面
三、 後續申請之住戶,若可以使用已施作完成分表之公共線槽,則在繳交專用 電表及公共
線槽使用費並取得專用電表及公共線槽使用權之證明後,始得進行後 續申請。專用電表及
公共線槽使用費以第一批住戶分攤後之費用,增加 20%為原 則,由該屆管委會核定之。管
委會得於申請之住戶即將達到能提供安裝之分表數 量上限,且充電設備專戶內的經費足夠
時,逕行升級擴充分電盤及分表數量,以 便後續住戶之申請。
四、 若後續申請之住戶,並無已完成之分表或公共線槽可供使用,需以前一次 建置的基礎
做擴充,並自行支付該次相關擴充費用。若擴充費用少於第一次費用 之 120%,需繳納不足
之部分。若新施作的費用大於第一次的 120% 就以新施作費 用計。若有數戶共同申請並共
同負擔擴充費用,每一戶需支付之金額若少於第一 次費用之 120%,需繳納不足之部分。並
由管委會核發專用電表及公共線槽使用權 之證明。
※ 引述 《a9202507》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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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T看到這部影片,才知道有ems這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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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bit.ly/421wg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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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重點如下:
: 1.案例中500戶社區,有160戶拿錢出來裝EMS系統。這160戶每戶要出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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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五萬元是ems系統,之後各別車主拉到車位的線路/充電柱費用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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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
: 1.充電的電費怎麼付?
: 2.非前期esm用戶,之後要加入的費用,怎麼訂價,應該頭很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