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幾年前也在澎湖發生車禍,當時雙方都是騎乘機車直行,對方閃紅燈我閃黃燈,我被攔
腰撞上,對方70多歲老太太無照,當時一切按照基本程序處理完。
幾週後收到初判,毫不意外我方應注意未注意,對方未停讓,跟對方約了時間我又飛一趟澎
湖調解,現場有兩位調解委員,開始後對方老太太直指我速度很快等鯛類言論,本來我背包
裡就已經準備好紅包,真的聽不下去,我直接請對方去告,結果其中一位調解委員似乎是也
聽到煩躁了,她開始掏錢並說她願意自掏腰包包紅包給對方,希望我們能在現場就把和解書
簽一簽,希望我不要這麼硬,但對方也不願意收,後來我看約朋友餐廳時間差不多了,我就
把背包裡面的紅包拿出來,後續簽了和解,也吃了一桌不用兩萬的海產。
所以確實,調解委員的工作主要在於降低法院負荷,但他們也有想出錢的時候XD
https://i.imgur.com/mxAHDnu.jpg
※ 引述 《TopGun2 (Top Gun 貳)》 之銘言:
:
: 調解委員唯一作用,
: 就是減輕法院檢察官法官的工作負擔。
: 所以,目標很明確,
: 想辦法讓想告的人不要告,
: 只要不告,案子就能不往法院送。
:
: 誰對誰錯根本不是重點。
: 所以委員的任務,就是讓想告的人舒爽一點,所以轉嫁成本到另一方。
: 反正出錢的又不是調解委員,不痛不癢。
: 只要說服雙方簽下和解書,
: 什麼奇怪雞拔毛的調解要求,都有可能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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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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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cherish0514 (粉紅色羽毛)》之銘言
: : 前陣子發生車禍,大概的情況就是我開車綠燈直行,對方機車騎士闖紅燈,因為剛起步
車
: : 速不快我有煞住,而他為了閃避我自撞分隔島。
: : 車禍鑑定出來對方全責,這種狀況應該讓他自己去申請強制險就好了吧?因為老公平常
很
: : 忙,所以我就自己去參加調解,但調解委員的態度真的讓我覺得很誇張。
: : 我已經表明鑑定出來是對方全責,所以我這裡不會出險跟進行賠償,但調解委員一直問
我
: : 能不能道義上給他們錢當紅包,我滿頭問號?
: : 說我開的車子還可以,應該有點經濟基礎,賠一點給對方可不可以,委員腦袋裝大便嗎
?
: : 郭台銘很有錢啊,怎麼不找她要找我要幹嘛,然後還說上法院我可能要完全沒有責任也
很
: : 難。
: : 難道對方全責的狀況過失傷害還會成立嗎?我目前的態度是不會拿任何錢給對方,如果
他
: : 要告我就算了,反正我對台灣司法也沒抱多大期望,可悲鬼島
: : 所以再說回來,第一次發生車禍,難道調解委員都這個素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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