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遇到臨停會繞過去嗎?

作者: louis903 (louis903)   2023-07-05 00:56:23
※ 引述《z5137964》之銘言
: 我先承認我繞過去了...
: 上個月初上班途中,經過市區雙向單線道遇到臨停想都沒想就直接繞過去
: 不過也因此大概三分之一車身在對向(跨越雙黃線)
: 今天收到檢舉罰單
: 令人傻眼的是檢舉我的就是當初臨停的那台車....
: 雖然只有罰900元,但讓我不禁思考
: 如果未來同一條路再次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 1.直接在後面等到臨停的人回來?
: 2.當場停車報警?
: 3.冒險繞過去再次被開單?
: 前面兩種做法似乎最正確,但那邊每天都臨停,又是上班必經道路
: 這樣可能每天早上都要請假...
: 真是苦惱...

被開單其實蠻不合情合理但合法,不過今天因為是對方臨停或違停,真的申訴或訴訟翻盤機
會應該不小。

最近剛好檢舉一個繞過上下乘客的公車,被以公車臨時停車佔用車道,致車道所餘空間不足
供該車在原車道內前行,使該車不得不跨越雙黃線行駛」,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
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因客觀具體事實,致違反本條例規定係出於不得已之行為」要件,爰
不予舉發。
https://i.imgur.com/urQGcfn.jpg

像這種情況各位又是怎麼選擇呢?
1.等公車上下車完再走
2.繞過去但被檢舉
先說我是在後面等,上下車幾個人而已還等得了

另外查了一下這個員警回覆的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其中

十五、因客觀具體事實,致違反本條例規定係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十六、其他經交通部及內政部會商核定之情形。

這兩條在以前可能是真的發生違規,可以讓員警及法官有個主觀的判定空間,
但現在是不是變成員警不願意舉發而拿出來當擋箭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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