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常看到這種標誌
https://i.imgur.com/Kx7Llru.jpg
也沒講用什麼科技執什麼法
是用錄音錄影還是照相來取締
違規停車,不停讓行人、闖紅燈、跨越雙白線還是其他等,
都不知道,很不明確。
比如取締超速,一般道路須於取締相機前100到300公尺處,設置測速取締標誌預告。
可是通常看到這種科技執法標誌的時候已經在取締範圍內。
噪音跟區間的科技執法至少寫的清楚點
https://i.imgur.com/sG10GH4.jpg
https://i.imgur.com/kaR3hA6.jpg
另外這種科技執法
https://i.imgur.com/h52WChF.jpg
本路段到底有多長誰知道,難道在忠孝東路一段設一個可以用到忠孝東路七段嗎?而且顏
色怪怪的,看起來像橙色,很像施工標誌的顏色。
超速照相至少還有大法庭解釋,通過警告標誌100至300公尺內超速才罰。
科技執法本肥不反對,不過執法方式跟範圍希望能再明確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