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限通常是依照路段事故率之類的去衡量、制定
當然也有不少是出事了無腦減速限
不過總體來說他就是法規,就是要遵守
為什麼這裡的風氣是無視速限
什麼國道跟上車流就算了、平面也是邊罵速限邊超速
怎麼不去抗議遊行之類的,每個人都一副理所當然超速= =
尤其速限+10被當成常規速限更無言
法規是:行為人「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10公里」,交通勤務警察得
對
勸導
我的理解是就算超速0.1KM他開罰也依法有據吧?
好啦
近年出現區間測速,比起大家危險急煞躲照相機,強制"一般人"均速行駛
結果一堆人反彈
覺得速限太低不合理,就超速後去申訴爭取權益阿
阿不然就乖乖守法
法規不合理>邊罵政府邊違法影響其他人>政府依法行政>罵政府Loop
可以和重機一樣去抗爭阿
不然跟那些整天罵總統又不投票的人不是一樣嗎
我倒是很想要國道全路段實施區間
最好每個匝道出入口都設一個
就算每個人都速限內、拉開安全距離
根本不會塞車(即使國道大家都90也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