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393520 (0800)》之銘言:
: 兩車事故,初判表判我全責(對方是停止的狀態,這個不會去爭取)
: 因為我只有強制險,對方車禍當下急診只有挫傷,後天又去掛急診多了腦震盪,結果後續
: 都在同一間中醫看診,醫藥費有問強制險,只能賠掛號費跟看護一個月,對方拿宜休養一
: 個月跟須專人照護要我賠一個月的薪水跟其他強制險不賠的水藥針灸費以及精神損失10萬
: 元,想請問大家以下的問題
: 1.他們的車價50萬元,說自己的車體險已經出險目前不討論(他們出自己的保險還要跟我
: 追償嗎 )
: 2.水藥、針灸的費用強制險不賠我一定要付嗎?強制險不賠不就是沒有需要的醫療嗎?
: 3.精神損失跟薪水也是我要付的嗎?
: 因為是兩台車的事故,不認為會真的這麼嚴重,看對方也都沒有什麼受傷,對方說不和解
: 就是上法院 我的保險也只有強制險,不知道怎麼跟對方談 他們車子已經全損保險
: 公司還會跟我要錢嗎 大概會是多少金額呢?剛畢業沒多久,不知道家裡的車
: 只有強制險,沒有開過幾次就出事了
1.初判表是警局做的,到法院上不一定被法官採納。但初判通常就主因、次因,要嘛七三要嘛五五,警察認為你全責,大概你違規的情形很嚴重吧。
2.兩車相撞只有財損還算好談,但有體傷就不好說了。只有他有體傷那你就落於下風。因為你還有刑責的問題。通常過失傷害是賠錢了事,但弄不好可能進去蹲幾個月,會影響你的良民證。
3.體傷有單據該賠就要賠,不想賠給法院判還是得賠。精神損失比較抽象,給法院判下來金額不一定那麼高,但是對方不滿意可能就不會撤回刑事告訴。
4.對方車損有申請保險,那應該是保險公司對你代位追償。對方大概是覺得出險後保費變貴,要從你這裡撈回一點,這也可以談,當成是和解金的一部分,畢竟他們是有拿到錢的。但須拿出你的誠意。
5.暗黑兵法,其實你有受傷也可以反告對方過失傷害,初判全責未必法官認定對方無責,而且全責云云其實是交通事故的認定,跟是否有過失傷害的過失判斷標準不同。但我覺得你都被警察認定全責了,還是要點臉吧,別搞小動作。如果是我還是會這樣弄啦。
6.將來保險公司對你代位追償的時候,會先和解,金額可以接受就簽吧。不能接受的話,給法院判,車損零件可以折舊,工資無法折舊。賠的錢會比較少。反正最後賠不出來也只是聲請更生清算。
7.這裡不是法律版,我只想發發廢文,有其他問題建議找律師。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