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題啦
彙整了之前ACC內線最高速限行駛的一些謬論
什麼我的錶速不準你的才準
張口閉口只會稻草人謬論
後面有來車就是堵塞...等等族繁不及備載
是以為定速最高速限能誤差能有多少?
還是以為別人都不會開神盾.導航看GPS速度阿?
第8條第1項第3款採正面表列明確寫出可以內線最高速限行駛的行為
因為你想超就得讓道的法源在哪?
不要跟我談自私我們談法律 你那只是情緒勒索
管字第1130003887號:
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下稱高快管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
內側車道」,即車輛於內側車道超車後原則應駛回原本車道,惟考量高速公路車流量大,
部分路段於尖峰時段交通量需求已接近或逾道路容量,故開放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之狀況
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依前揭規定,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雖得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相關法
令亦未規定前述車輛須禮讓同車道後車。
找不到法源 我依法開車還得跟你們解釋不讓道的理由阿?
真有理由就是我只想無腦定速 犯法了嗎?
還有人說是不敢跟大車學長擠
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你那麼勇怎不去逼大車叫他滾回外線?
第3款沒有那暫時那兩個字就是為了提高運量 還有人以為是灰色地帶
再來我們看看堵塞的定義
有關「...前開規定於內線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時,後方有來車是否屬於堵塞之情況...」
部分,依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103年2月6日管字第103005447號函說明,小型車持續以最高
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並未違規,因已以最高速限行駛,再提高速度即屬超速,故亦不適
用「堵塞超車道行車」之認定。
請問你們是堵在哪?怎會有人覺得高速速限行駛是堵塞阿 什麼邏輯?
還有人說妨礙從中線想超車的車輛
內線定速仔什麼時候阻止你們超車了呀?
中線如果會妨礙到你超車那代表中線是最高速限
查高快管規則第11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規定,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
,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並不得有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及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之情形,爰車輛如欲利用內側車道超車,應依行車狀況估計所需之超車時間及距離,在保
持安全距離及間隔下進行超車。
我通過後你們愛怎麼超就怎麼超呀
真的超不了那是車流量過多而且是你的事
法條函釋寫得清清楚楚 依法開車很難嗎?
惡法亦法 覺得法條爛去當立委.交通部長.高公局長阿
早在107年就有人在公民參與平台提過了:
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1項3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除超車外
,應保持內側車道淨空
已附議114人 尚須4886個附議
https://reurl.cc/L4ZRG4
原來你們才是那少數呀 差點以為我要被趕回中線了
https://imgur.com/5choess.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