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檢舉達人為何沒有懲罰監督制度

作者: pokejoe0603 (阿爽)   2024-03-15 12:40:50
Ok阿那不要檢舉
警察就給我出來抓 不要那種報警一小時才來
說警察負擔重 請廣設交通助理員 讓警察的勤務單純化能處理其他業務刑案
交通助理員開的單越多拿的獎金越高 誰不會毛起來開
簡單來說 就是政府懶得改變做事交給民眾網內互打
況且現在社會一堆刁民打著惡意檢舉的名義把違規合理化侵害到別人的用路權益毫無羞恥
我看廣設有法學知識的交通助理員後,開出來的單 有幾個刁民敢叫。
※ 引述《tigotigo5566 (鐵劍5566)》之銘言:
: 這確實是個問題
: 檢舉案件量暴增已經成為警察的負擔
: 成案率低代表有人在濫用警政資源
: 嚴重侵害社會法益
: 這跟誣告沒兩樣
: 應該以誣告罪移送法辦才對
: 開車在路上
: 有時候因為一些突發狀況
: 例如閃路邊違停而跨越雙黃線也要檢舉
: 轉彎轉到一半方向燈被方向盤轉動時撥掉也要檢舉
: 道路設計不良沒有規劃足夠的停車位也要被檢舉
: 把政府道路規劃不良的惡果讓駕駛人承擔
: 把別人違停的惡果給被迫跨越雙黃線的無辜駕駛承擔
: 把車輛設計成回正方向盤會被動到方向燈的惡果給駕駛人承擔
: 什麼都要給政府承擔
: 什麼都要讓民眾檢舉
: 惡意檢舉也不管
: 要這種政府到底有什麼用?
: 個人以為亂檢舉就應該以誣告罪移送法辦
: 政府應該負擔起規劃好道路設計以及足夠的停車位
: 不是什麼都讓我們汽車駕駛來背
: 道路設計爛怪我們違規
: 停車位規劃不夠怪我們違停
: 什麼都怪老百姓
: 這什麼道理?
: ※ 引述《tt7642 (你睏)》之銘言:
: : 餓死抬頭
: : 檢舉達人檢舉一年上萬件
: : 裡面錯誤檢舉或者故意抓毛病的
: : (像是路邊停車的時候暫時並排,閃路邊違停時的跨越雙黃線 等)
: : 甚至之前新聞還有偽造日期的
: : 這種胡亂檢舉的人為什麼都沒有懲罰制度
: : 畢竟要申訴對被檢舉人很麻煩
: : 但是檢舉人檢舉錯誤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
: : 同時,你怎麼確保檢舉人他是不是也用違規的方式檢舉?
: : 檢舉的美意都被某些檢舉達人變成負面詞
: : 難道那些惡意檢舉人都不用受到任何懲罰嗎?
: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來一桶)   2024-03-15 13:14:00
跟東南亞比 怎不跟非洲比算了 歐美日不比 專門比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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