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之銘言:
: wiki:
: The autobahn fatality rate of 1.6 deaths per billion travel-kilometres compa
re
: favorably with the 4.6 rate on urban streets and 6.5 rate on rural roads.
: 德國無限制高速死亡率
: 1.6人 / 十億公里
: 城市一般道路
: 4.6
: 鄉村一般道路
: 6.5
: 傷亡人數:110年度國道死傷人數,計79人死亡(30日內死亡人數),3,983人受傷,死亡
率
: 0024人/mvk
: 台灣高速0.0024/mvk = 2.4/billion
: 德國無限制高速為1.6/billion
: 可見速度不是主因,而是駕駛素質與交通規畫
小學學過自然實驗吧!
「操作(縱)變因」:進行實驗操作時,只能改變一項的變因
「控制變因」:實驗中除了操作(縱)變因外,其餘變因都保持不變,避免影響實驗
「應變變因」:實驗中隨操作(縱)變因改變後,實驗「結果」也隨之改變的變因
上面這些基本概念連我文組的都知道
你拿高速公路和一般道路比?
這思維邏輯模式很奇特啊!
你至少要拿某高速公路路段有實施速限和沒有實施速限來做比較
剛好德國做過實驗有以下報導:「2002年,布蘭登堡邦開始在境內的A24高速公路部分路
段,導入130km/hr的車速限制,結果此後3年,嚴重傷亡的交通事故數量直接砍半;2017
年,北萊茵–威斯伐倫邦在境內高速公路發生多起慘重死亡車禍後,也針對境內部分A4路
段進行速限管制,此後該路段至今未曾傳出車禍命案。」
如果無速限這麼棒
全世界交通專家和政府都是智障
美國、澳洲、加拿大低廣人稀更可以使用
美國大都會高速公路塞到不行
為何不實施?
車速和車禍發生率和死亡率絕對有正相關
應該思考速限調高到多少是可接受範圍
一直用理盲的方式宣傳時速無關車禍率
這種反科學漏洞百出的言論更不利於輿論支持速限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