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0肇責事故,對方想法大多是
1. 覺得自己受傷
2. 小車被大車撞委屈?
3. 要$
4. 覺得對方態度不好?
我後來得知我是4,但我當時想法是,有人開在路上莫名其妙被人貼上來搞到半天心情很差的,
態度還會好的嗎?不過我的案子結果是還不錯,所以就不多講對方。
我的狀況是雙向單線巷道,開車直行遇到路邊機車違停,看都沒看就直接起步,碰撞到我車右邊車側
當下車子檢查沒什麼事,車側無傷,後照鏡刮傷但不明顯
對方則是跌倒機車倒地,說他腳被輾過
後續就是叫救護車/警察,對方自行送醫,我去車廠檢查回家
回家後對方來電說狀況還好,之後再觀察看看
結果過了一周不到發了訊息來說身體發炎543,自己一天薪資多少,一般肇責算上去是我7他3,
所以跟我要一萬多塊。我直接回覆說賠償等肇責出來再說。訊息還蠻精彩的,感覺是有人教的
一個月後肇責出來我0他10,我就沒再連絡對方,對方則開始傳訊息說一些過失傷害的資訊,
中間就省略,然後我就被告過失傷害了。
收到被告之後有去找律師,但律師聽到我方0責根本完全不想屌我,只說等被起訴或是肇責翻盤再說,
又補充說基本上這案子若被起訴很高機率是肇責翻盤,除非有特殊考量或是對方有嚴重傷害,
不然這種小案件不太可能初判0責還被起訴
接下來就是刑事警察電話通知到案配合偵查、做筆錄,這部分才是真的叫筆錄,事故當下的應該是叫
做談話紀錄,再來就是等地檢署通知
大概一個月會收到地檢署發的刑事傳票,到案後我這場是由檢察事務官協助辦理,
這邊必須要說一下…我遇到的那位事務官,真的蠻漂亮的
現場事務官會先要被告陳述當下經過,再換告訴人陳述。我這邊犯了一個嚴重的白目錯誤,
我在告訴人陳述的時候插話,被事務官修理了一頓,要提醒大家不管對方說的多搞笑都得沉住氣。
兩邊陳述完後事務官會讓雙方再檢視刑警偵查內容(現場事故圖、初判表…等等),
這邊事務官就問了對方,這個案件被告方是無責,請問告訴方你在這個案子有什麼考量,
有哪部分覺得被告方有過失?這問題問了兩次,最後再問這案子你是全責的,要不要和解看看?
最後是對方當場撤告,雙方無賠償。詳細內容因為結果是好的就不多說。提供給大家參考一下。
其實開庭前我就想說到時給(不是賠)個兩千和解就算了,不然搞到最後可能成本都不止兩千。
雖然玩到最後有辦法讓對方付出一些代價,但是自己本身的時間損失是沒辦法被補償的,
或是運氣不好被起訴到法庭後還有很多變化,套句無照律師的台詞,上了法庭後很難掌控法官會怎麼判,
如果能和解就不算輸。還好最後結果是好的。
建議車禍當下一定要做的事
1. 醫院驗傷
2. 檢查車損
這之前很多人都推文講過,我覺得很重要,為了自保這兩件事一定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