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友人車牌矇混上路 鷹眼所長識破開出4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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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警局第六分局灣裡派出所所長劉東益於10日中午執行國
小放學護童勤務時,見1輛行經的黑色轎車車身漆明顯以人工手塗,覺得可疑,以警用小
電腦查詢發現車牌竟是已逾檢註銷的銀色「自小客貨車」車牌,車型、車色都不符,顯然
是A車掛B車車牌,即尾隨伺機攔查,比對引擎號碼確認該車原車牌後,依法開罰單告發並
將車輛移置保管。
警方調查時,住在高雄湖內區的駕駛(即車主)坦承,因車輛未前往定期檢驗致車牌遭註
銷,才向熟識的朋友借用車牌掛在自己的轎車上,想以此矇混過關繼續上路,沒想到友人
的車牌也是未定期檢驗遭註銷,他只是開車路過台南南區灣裡地區,竟遇到六分局的鷹眼
所長識破攔查。
市警六分局表示,經調查釐清黑色轎車車主駕駛人的涉案情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12條告發駕駛人使用他車車牌、汽車牌照經撤銷無牌照行駛及同條例第21條無照駕駛等
違規;另告發出借車牌供他車懸掛使用的車主,1次取締開出4張罰單,罰款金額達4萬餘
元台幣,並當場將黑色轎車移置拖吊場保管,禁止其繼續駕駛。
警方提醒,現今因牌照遭吊扣、註銷等原因、違規行駛的車輛越來越多,員警執勤皆會以
警用小電腦查詢比對車輛車型、年份及顏色等,也會進一步攔查車子、比對引擎號碼,請
民眾勿有僥倖心態懸掛他車車牌,繼續上路行駛,如遭查獲會面臨高額罰款並當場拖吊車
輛,得不償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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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說明:(30字以上)
我後來才知道掛假牌的車路上其實不少,而且假牌還很好拿到...
總覺得吊扣車牌的流程有一些瑕疵或漏洞,應該要修法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