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號跟朋友一同出遊,由於開的是朋友家裡的老車,所以也是事後才知道只有強制險,
只能說沒想到
我方:12年zinger(乘客4人、只有強制險、有行車記錄器)
對方:22年honda(乘客2人、只有強制險、阿伯說有行車紀錄,做筆錄時他老婆又說沒有
…..)
今天事情發生在產業道路上,地上沒有標線
對方是下山而我方上山,進彎時也看過轉彎鏡確認過前方無車,然而進彎時就看到對方衝
下來撞上了
我方行車紀錄器剛好影片斷在奇怪地方…
現在對方一直強調他是停在轉彎處被我們撞,要我方賠償全部車損,我有跟對方說之後鑑
定結果出來再說,結果現在只會打電話來罵說我們上山開很快撞了不負責
目前情況是我方前座拉傷後方兩位則是腦袋互撞,已驗傷
對方則是去醫院弄一個脖子固定支架說要開刀(可是明明車禍後還先跑去送貨才去做筆錄
…)
請問這種情況下肇責會怎麼算?
如果對方報了一個很誇張修理金額是不是直接上法院算折舊會比較快?
而他去醫院那些叫他自己去申請我方強制險應該沒錯吧?
車禍影片:
https://myppt.cc/wFmt4
https://myppt.cc/nj2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