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這個案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2 年度審交簡字第 39 號刑事判決
這案例也是違停次因,看起來3成是跑不掉
所以你要面臨的是3成肇責+40天拘役
肇責我覺得應該不會有太大變動,以前好像也看過類似判例
過失傷害刑責的部分可能要抓寬一點,因為我看你保險認定11萬
這個11萬有多少是跟體傷有關?若保險認定的11萬都跟體傷有關的話
你這個應該算是撞得嚴重了吧,以前我走個路被撞飛醫院單據加一加也頂多2-3k
建議你跟保險談一下,但是要確定一下保險靠不靠譜
有聽過保險很會談的,肇事也算有意,所有單據加總5k,對方要五萬
多出來的部分應該算是精神賠償
保險只出2萬,肇責多的那一方願意出1萬,當下是和解失敗,因為2萬落差,三方都不讓
但最後保險事後去找了當事人,自己全吃下來和解成功,金額未知
若靠譜的話可以把你期望金額提供給保險讓保險去談看看,沒談成就認命法院見
這種事,不是碰瓷,在自己可負擔的範圍內建議還是和解比較好,除非對方亂喊
不然上了法院變數就很多,雖然有案例可循,但你很難確定法官會做出什麼裁決
而且刑事走完還會有民事
※ 引述《pmdrt (=紅色民進黨 綠色共產黨=)》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親友第一次遇到這種以刑逼民的 想詢問各位大大意見
: 先感謝各位大大高見 再斟酌發放p幣給諸位 謝謝
: 目前車禍初判表已判定
: A我方家人汽車靜止狀態紅線臨停 無碰撞事故
: B對方機車向左偏行 疏於注意而撞擊第三台車C
: C被撞的第三方汽車無肇事責任
: 目前B對A與C提告過失傷害 C很明顯無辜不甘他的事
: 已進入調解兩次 我方有第三人財損20萬體傷200萬超額險1000萬
: 對方主張總額賠償25萬 但保險只認定其中的11萬
: 並且按慣例靜止紅線違停的肇事責任3成 所以頂多只能核4萬給他
: 想當然調解不成 其中調解委員說看是不是能夠補對方要求的差額
: 但我方爬了一下車禍相關的文章與影片(參考YT有一個車禍理賠專家黃XX)
: 基本上只要我方的保額有cover到對方求償的金額
: 走到刑事判決的話 理當保險公司都應該要照額去理賠
: BTW我方家人承保的車險是藍色邦邦
: 想知道接下來後續有什麼比較好的做法嗎
: 若再繼續調解的話可以再要求保險公司提高金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