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車價減損求償分享 評議會無效

作者: appledavid (新三寶:香蕉 鹿茸 太陽餅)   2024-09-05 22:35:56
※ 引述 《hydra6716》 之銘言:
: 2.以刑逼民很low,但在保障自己權益的時候很有用,到頭來每個人大小車禍都會受傷。
其實有個鄉民說過一個很有趣的想法
除非你非常確定你100%全責
不然不管如何都去找醫生開立證明
證明你在這場事故因為方造成你
身體創傷
心理創傷
如果對方告你,你也可以告回去
話說這方法有效嗎?
不知道鄉民怎麼看?
作者: alittleghost (littleghost)   2024-09-05 22:46:00
車版車禍起手式:以刑逼民
作者: arcross (阿插)   2024-09-05 22:52:00
這是像核威懾一樣的概念你不一定要主動刑逼民 但你沒留底牌就難免被對方逼
作者: nicklyyyy (higher)   2024-09-06 00:03:00
我遇過只能說這個社會低端無賴很多,建議要這樣做
作者: Jamne8937 (傑姆尼)   2024-09-06 00:24:00
以刑逼民,殊不知全責把人搞到二級殘只判五個月也就是15萬,等於保額夠的話把人撞殘的成本15萬
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å¹´)   2024-09-06 00:34:00
以刑逼民唬唬不懂的還可以 懂的都知道 就換算3萬 6萬最多6萬合解要不要?不要拉倒 要告去告
作者: Aixtron (愛思強)   2024-09-06 02:50:00
身體和心理是不同的請求權基礎醫生也不敢亂開法官也不是笨蛋再來身心科分五級,我有陣子快被垃圾長官整到發瘋,比我當預官和唸博士的壓力強上十幾倍,處方開到藥房眼睛都亮了,也才急性創傷,大約勉強第二級不過事後證明,我的確自我調適過來,但我覺得咨商本身沒有用,但過程會讓您想振作起來,不想變不可逆的瘋子,要維持好自己看到別人末日的審判!所以您還知道要去開證明,有病識感,所以書上判決上都說不易!除非你碰到奶嘴法官,除了背書還是只會背書的!
作者: sammy98 (軍)   2024-09-06 07:39:00
好險你不是二十年前的砂石車 司機知道如何避免以刑逼民
作者: PhantomII (老了...該升級啦!)   2024-09-06 15:03:00
前幾樓看著看著就笑了,以為刑事後面沒跟著民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