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同意這則貼文,會讓後方超車的一般也是開快車的,因為只有被前車龜過才有辦法同理對方的感受
想補充在樓主底下有人回覆的問題:
站在法律層面上來說,你要龜在內線開到道路能開到的最高速度上限是站得住腳的,
但就道德層面來說,我會建議只要後車比你快的話就讓他先走
不管他有急事,尿急還是單純喜歡開快,我是覺得讓一下沒什麼損失的
好比搭手扶梯一般都會靠右側一樣,沒事不會特別靠在左邊讓急的人過不去
只要不影響到其他用路人車的安全,我認為超速是可以被接受的,就算後續因為超速被罰拍照,也是超速的人要自己承擔的
像半夜開在國3北部路段,方圓百里全部沒車,路都直線直直開,還要保持90公里的速限不是很白癡嗎,德國不限速的高速公路都已經證明現在汽車在高速行駛下是不會造成危險的。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在不影響到他人權益下,互相理解跟禮讓,才有辦法創造和諧社會
※ 引述《alaokj (這麼多自以為是的人)》之銘言:
: 你的假設其實是一個不符合多數真實世界的假設
: 之前類似議題就有說過、會在內線定速龜的,多數是照錶速開的
: 而錶速110、實際轉換GPS速度就大約105左右,快樂錶是法規規定不用戰
: 但是多數開快的駕駛、通常都是看GPS開120
: 速差是15公里,就是正常腳踏車的巡航速度
: 你騎腳踏車被散步老人卡住、會不會很氣?
: 回到正題:為何我會說你的假設不符合多數現實
: 1.會看GPS速度開車的、90%以上都是愛開快的,不會只定速限巡航
: 這群人就算定速、也是定速限+10
: 2.絕大多數開快車的人都會讓比他更快的,這包含學長
: 只有極極少數的挑釁仔/自以為很快仔才會不讓、而且通常是故意不讓
: 順帶說:這些自以為是仔的車子通常也很有共通點(苦笑
: 3.真的常態開快的人、根本不在意你讓不讓,不要併行不給過就好
: 但是回到1.2.,真的會看GPS開車的人通常本來就開不慢、而且很注意四週
: 這群人比誰都討厭併行或擋到人
: 4.除非半夜、否則其實內線很難維持GPS+10的定速,然後就會解定速超車了
: 簡單講:
: 會不管後面、別叫我超速跟讓道的這群人,通常就是開車本來較慢的人
: 於法規、拿他們是沒皮條的
: 但是常態開快的人其實也根本不在意他讓不讓、不要併行就好
: 會看GPS定速的人、不可能是龜派的、也不可能不+10
: 這群人通常比誰都注意四週 : 最後:其實錶速最高派 vs GPS最高派就是差在那時速15公里
: 各位所謂的龜不龜就是腳踏車跟老人巡航速度差
: 計較這些的心力跟脾氣、不如早點找個機會超過去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