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表示,錯誤的政策就是殺人元凶,機慢車道根本是變相歧視,應
: 將原有的機慢車道轉為實體人行道、自行車道,才能真正保護弱勢用路人。
: 交通局回應,依道安規則第102條規定,汽車右轉應距路口30公尺前換入外側車道或慢車
: 道再右轉,不論道路最外側採混合車道或慢車道型式,右轉車皆需提早靠右行駛。在路幅
: 空間足夠原則下,會因地制宜畫設1.5米至2.5米機慢車優先道,也確實發揮機車行車順暢
: 及避免與汽車爭道風險,後續會持續評估各界訴求。
: 協會理事長余志祥說,以永康事故來看,機車騎士根本來不及反應就被輾過,公部門回應
: 官腔,盼能真正探討車種分流是否不適當。
有時候覺得這些什麼促進協會跟本不敢講實話
反正唬爛感覺自己就是高大上
實話就是車太多,所以路面要給車放,車輛要分流
如果今天上路的車減少三成,機車減八成,那就不是問題了
那最該先實施的是什麼政策呢?
就是大流量路面禁止停車
有慢車道路未畫路緣線禁止停車
騎樓人行道禁止停車
這三個政策能全部落實,那就可以達到第一階段的目地了
不過我們看到,結果是騎樓可以停車,微罪不舉
這種神奇的措施
後來想想應該也很簡單,應該看看是不是有科技執法廠商有党證
要不然微罪不舉之後就是大量科技執法設備進來,那人肉執法不行嗎?
廣大人民群眾覆蓋更廣的區域呢?
這就跟什麼綠能太陽能一樣,利益之所在政策之所在
不過問題是,之前有瞄到這些監控設備好像來源是*嗶*,所以..
另一個不會改的大實話就是,大家都想要更好的交通,但是沒人要出錢或負責
汽車想要微罪不舉停路中間
汽機車要要想怎麼騎(開)就怎麼騎(開),想怎麼停就怎麼停
大家都得到自己想要的,這不是很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