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警方拖錯車輛能否直接撤銷罰單?

作者: chyboxer (大頭)   2024-10-19 12:00:24
我在說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交通隊
因為新店其實很多奇奇怪怪的私有地 或非屬道交條例適用的區域
還有像有些巷道 奇偶數月單邊紅線規定可停車
言歸正傳
我幾個朋友在今年2月2日下午把車停在上面的區域
停沒多久被警方及行政助手(新店最有名的亞旺)開單舉發+拖吊移置
一開始他們還以為車被偷 後來還搭計程車去拖吊場牽車 外加下午工作行程全部泡湯
我就立馬電話問轄區派出所
之前早在111年我不是就市長信箱確認說這邊不適用道交條例了嗎
你們內部跟行政機關(交通局&區公所)也有來現勘說這邊不能拖吊舉發?
那為什麼車還是被拖走?
派出所回說:車不是他們拖的。
好吧 那我就打給新店分局交通隊
交通隊裡面一位主任(還是小隊長?)接電話
說了一大長串 重點就叫我直接去申訴
2月2日當天我就寫市長信箱詢問
111年底就有現勘過,現在能否停車?當時轄區派出所表示內部也有公告
翌日2月3日(週六)接近中午時段 我吃飯吃到一半 新店分局交通組承辦人打電話來問
違規車輛及車牌 為什麼停那邊?
當下真的超級不爽 我的問題是說那邊之前現勘過 能不能停車
根本答非所問 當下我就直接大吼一聲掛電話
結果新店分局交通組承辦人就直接把這件結案XDD
那我就去問交通組
我:那邊之前不是就現勘過說不適用道交條例了嗎?
違法的行政處分,行政機關可以直接撤銷吧?
為什麼電視上常有出現,開錯罰單被警方直接撤銷的新聞
接電話的承辦人:不行,要去申訴
我問:行政法哪條規定不行
承辦人:他們沒有這樣的流程
後來我2月6日再次寫市長信箱
裡面包含被拖吊車輛車牌 + 發生地點 + 照片 + 地籍地號
還是沒下文
3月8日
我想實在拖太久了 就打電話給新店分局交通組的組長
結果他剛好熟悉附近區域 說那邊不屬道交條例適用範圍阿
就立馬回函撤銷了
有圖有真相https://imgur.com/a/PCKLHmX
後來我還去問交通隊跟督察組申訴該名交警
你們這樣亂拖吊很擾民
在那邊也不是妨礙交通的地方
難道不能直接開單就好嗎
更何況之前111年底就有會勘過 連轄區派出所都知道
拖錯車寫個職務報告就能了事
交通警察對環境沒有任何一點敏銳度嗎?
結果到現在不清楚有沒有被處分XD
但連一句道歉也沒有
不過我朋友表示不想追究
如果是我一定打國賠
這浪費多少時間
我也是公務員
但我從來不知道原來公務員這麼好當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24-10-19 12:02:00
公務員只看上面臉色。上頭政治人物被支持者當成救世祖簡單說,沒動到這些利害關係就什麼都不用理
作者: DiMammaMia (DiMammaMia)   2024-10-19 12:04:00
你這個朋友是不是你本人啊…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24-10-19 12:05:00
你就去申訴吧,怕連這都吞掉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24-10-19 12:05:00
這警察日常 請自己吞
作者: ryu38 (lynx3)   2024-10-19 12:09:00
電視上的撤銷應該都是經過申訴
作者: a4567850 (臘腸狗)   2024-10-19 12:11:00
找個議員或立委處理保證大隊長去你家道歉
作者: wchfh544   2024-10-19 12:15:00
到底是新店哪裡不適用,我也來去停停看
作者: wildboar (我只是說書的)   2024-10-19 12:23:00
我強烈懷疑,很多承辦連你想問的是什麼都沒弄清楚,也不想弄清楚。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24-10-19 12:30:00
你就不會去打國賠阿 你知道一天有多少人跟警察嗆要國賠
作者: chyboxer (大頭)   2024-10-19 12:32:00
我不知道 但我不會做出違法的行政處分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24-10-19 12:32:00
你看開一點啦 警察一天到晚再違法 也沒多少人受懲處 OK?那是因為你以為它們都依法行政才會那麼氣
作者: li04 (li04)   2024-10-19 12:45:00
警察當然有嚴重處罰啊,重罰口頭告誡一次
作者: trickart (我小魔啦)   2024-10-19 12:50:00
應該先問為什麼會私劃黃網線吧?
作者: jansan (阿呆喵)   2024-10-19 13:09:00
你要不要提供停車位置的實際位置和照片 我才知道該噓還是該推
作者: BlueJet0501 (~( ̄▽ ̄)~)   2024-10-19 13:19:00
還好你熟流程 一般人只能摸鼻子認了
作者: chyboxer (大頭)   2024-10-19 13:23:00
不方便提供地點 但只有網狀線已斑駁不堪(畫設時間不詳)且路面並非瀝青柏油 明顯可知此區域與一般道路不同
作者: cccc77 (無)   2024-10-19 13:29:00
恭喜你發現了公務員就是這麼好當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24-10-19 13:33:00
正常啊 承辦來來去去的我車廠上一代日行燈常被當作霧燈檢舉106年警政署就發文請開單前先詢問監理站到今年還看見車友被誤開單上新聞
作者: Glacier319 (5566)   2024-10-19 14:07:00
幫高調
作者: tajna428 (tajna)   2024-10-19 14:14:00
要pi文抱怨還不敢提供地點,當你FB個版?
作者: chyboxer (大頭)   2024-10-19 14:24:00
沒有抱怨討拍 單純想知道機關能否主動撤銷違法行政處分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24-10-19 14:42:00
當然可以 可是我覺得你知道答案也沒意義行政程序法第117條 寫得很清楚 可是警察不會鳥你你把法院見解拿給警察看 他也不會鳥你 這就警察日常啊
作者: JUSTNONE (PTT提供不能娶名單)   2024-10-19 15:01:00
黃網線不能私劃/網狀線違停遭罰 有矛盾處只能自救囉
作者: ultratimes   2024-10-19 15:14:00
適不適用不是誰說的算,市長信箱也沒效力笑死,警察鳥你法院見解幹嘛
作者: chyboxer (大頭)   2024-10-19 15:32:00
先行政後司法 如果司法對私有地有不同見解 請指教 謝謝
作者: valkyrie02   2024-10-19 15:51:00
應該時代久遠,人員調動,111年的事就忘了?
作者: FSWIN1278 (夜魔天書)   2024-10-19 17:38:00
公務員(特別是官)都是要上爆料上YT上抖音被紅起來才肯做事的啦,在雲林亮槍都有警方想吃案了,何況是這種小事
作者: aika5512308   2024-10-19 18:20:00
自己是公務員還在那邊吼一聲掛電話
作者: bayline (叫醫生叫醫生)   2024-10-19 20:31:00
條子水準
作者: mussina27 (鬥魂)   2024-10-19 23:15:00
原PO身為公務人員當知本件要嘛吞要嘛依照法規申訴,不依法走流程跑來這邊討拍卻說不是討拍是要大家幫忙指責警察壞壞嗎?
作者: tingiy (2375)   2024-10-20 01:11:00
地點不能提供,會是怕大家去停嗎
作者: chyboxer (大頭)   2024-10-20 10:20:00
問A答B 而且週末中午打電話來 好像都我的問題XD
作者: TSUBO (汪汪汪)   2024-10-20 11:12:00
你挺公僕調薪嗎挺的話不要廢話這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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