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任何對汽車相關議題詢問與任何相關議題之深入探討、意見蒐集等。本項發文後不得自行
刪文,以利後續板友參考學習。
以上請於閱讀後刪除,發文視同同意本板板規。
各位車版大大好
想請教車禍賠償問題
因家中長輩在過斑馬線時被車撞,導致腳部關節骨裂,我有參考板上大神發的求償清單,
有些疑問
因長輩已逾65歲但仍在清潔公司任職,因這次傷害勢必影響長輩的工作能力,恢復期、復
健期走完,可能工作也無法繼續任職了。
在求償清單中有一項勞動力減損的求償,以下為原文
「
(四)勞動能力減損:確切費用要經醫療機構鑑定,但鑑定費用可能不低,可先參考勞工
保險失能給付標準及附表來估算。
假設受害者因車禍導致右手拇指缺陷(指節間關節以上切斷),屬於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
準附表第11-8項,失能等級為十,對造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5條的規定,第十等級的
給付標準為220日,與100%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第三等級給付標準為840日相比,220?840
≒26%(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則本件受害者的勞動能力減損為26%。
再假設受害者目前30歲,則受害者距離65歲退休尚有35年,假設受害者每月薪資為3萬元
,則依據霍夫曼一次給付試算(法院都是這樣算,如果你沒有學術探討熱誠,建議直接按
計算機),計算金額為7,399,373元。
https://gdgt.judicial.gov.tw/judtool/wkc/GDGT03.htm
受害者的勞動能力減損為26%,經計算後,
受害者的損害為7,399,373元?26%=1,923,837元。
」
請問這部分該如何計算?
謝謝板上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