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一堆人怪女友,女友又沒說買不起二手車,
只是覺得原po的車平日沒在開,讓她跑業務不是省下一台車,
也說了幫忙負擔保養費用,
如果兩人有結婚打算的話,這樣的經濟考量難道不應該?
原po沒說使用時間會重疊,也沒說借車會有什麼麻煩、糾紛,
只強調這是他的第一台新車,很愛護,
不想變成女友的業務工作車,不想里程增加在業務工作上,
不就是想要女友買台爛車跑業務就行,事實就是覺得車比女友重要阿,
不肯承認,才一直強調家庭用車不等於業務工作車
如果今天原po的車是保時捷、奧斯頓馬丁,
那就再買台車給女友開吧,
如果只是雙B、audi,這樣也不想給女友蹭里程,
那還是盡早分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