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撞到闖紅燈行人!男噴7千2+吊照1年 對

作者: touyuan (小志)   2024-12-14 19:13:33
[新聞](需檢附來源)
撞到闖紅燈行人!男噴7千2+吊照1年 對方只罰5百
https://is.gd/9fFchN
彰化縣一名 姓男子,2023年11月晚間騎著重機行經田尾鄉中山路二段351巷口,不料此
時有名行人闖紅燈衝出,他煞車不及猛撞,導致行人受傷,事後 男被認定「未禮讓行人
」,挨罰7千2又吊照一年,行人則被罰5百元,心有不甘的他決定走法律程序,台中高等行
政法院法官勘驗監視器後,認為 男看見行人闖紅燈時,已無反應時間,非故意或過失,
判決罰單撤銷,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事發於2023年11月3日20時06分, 男騎重機行經中山路二段351巷口,結
果撞傷一名闖紅燈的行人,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 男送上7千2罰單及吊照
一年,行人罰5百元。
不服的 男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主張他的方向是綠燈,是行人闖紅燈,他
閃避不及而發生碰撞,應不構成違規,且行人闖紅燈僅有處罰鍰5百元,他無法閃避卻處罰
鍰7千2百元、吊扣駕駛執照12個月,顯輕重失衡,違反責罰相當原則,聲明罰單撤銷。
而台中區監理所稱,行人是血肉之軀,不堪汽車撞擊,汽車行經路口本應禮讓行人先行,就
算行人違規穿越道路,仍有避讓義務。認 男當時未減速留意車前狀況,違規明確,且當
地施工有設有紐澤西護欄, 男卻疏於未注意減速,應有過失,認為處罰無違誤。
不過法官勘驗影像發現,當時天色昏暗,道路中央有紐澤西護欄阻隔,行人又闖越紅燈,塗
男反應時間應比一般平均所需1.5秒反應時間更長, 男發現行人時,雙方距離只剩35公
尺,依照車速、平均反應時間計算,幾乎難暫停避讓,尚不能認其主觀上有何故意或過失,
判處撤銷原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附註/心得/說明
行經路口請小心
雖然駕駛最後勝訴
漫長行政訴訟是很麻煩的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24-12-14 19:16:00
監里站超棒
作者: fit   2024-12-14 19:21:00
這是案例是閃避不及,又遇到法官明察,所以才脫身
作者: Bausis   2024-12-14 19:36:00
雖然可以申訴,但後續花費時間、心力真的是深深感到不公
作者: chi17 (米蟲就是米蟲)   2024-12-14 19:41:00
監理站回覆一直都是尬loop而已,前二天新聞才說直接提告就好
作者: Bimmer3698 (Bimmer)   2024-12-14 19:46:00
公務機關大多這樣,反正先照基本的執行,他最省事甩鍋,你要申訴要什麼是你的事,他只要說他依法行政,就可以結案。
作者: alittleghost (littleghost)   2024-12-14 19:49:00
一切依個別法官自由心證,初一十五不一樣
作者: zx2751206 (ff)   2024-12-14 20:06:00
無解,斑馬線前慢就對了,現在公車到斑馬線前,還會完全停住1秒咧,後面汽車太快的就直接肛上去了,笑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2-14 20:06:00
因為監理站不是法官有權解釋,也不想被人家指控圖利罪行政機關是法條執行者,不是法條最終解釋者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細微處)   2024-12-14 20:28:00
行政機構不只擁有解釋權(你自己去了解什麼叫行政函釋),基於三權分立,法院(司法單位)原則必須尊重行政單位的解釋跟決定,裁判除了對事實進行判斷外,針對行政機構作為主要是判斷是否違反法規的審判權
作者: llHAY (小披薩)   2024-12-14 20:58:00
行人闖紅燈被撞,不看肇責直接就被罰及吊照,這法罰的很有問題,不懂當初為何沒被排除,禮遇行人過了頭。
作者: henry9 (H.L)   2024-12-14 21:55:00
四輪大爺就是垃......,咦!XD
作者: WeiRaymond   2024-12-14 22:18:00
你如果是很長有很直的路遇到斑馬線減速 後車還會按喇叭呢
作者: ultratimes   2024-12-15 00:19:00
希望吊照在判決確定之前先暫時扣押再說,且扣押期間也不計入未來實際處罰期間,避免有人亂上訴
作者: cbj1992a (阿璋)   2024-12-15 06:33:00
應該要修法,有些可明確責任歸屬的行為不罰才是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24-12-15 07:07:00
這跟後撞前有時就開你一張未保持安全距離不是一樣
作者: doubi (我會飛)   2024-12-15 07:54:00
斑馬線前完全停止也沒有用等你再開的時候,行人會用跑的衝出來
作者: W12 (= BMI30 肥宅 =)   2024-12-15 08:45:00
闖紅燈真的垃圾
作者: syun28 (syun28)   2024-12-15 10:15:00
這種亂判的都不用懲處是不是
作者: queen1983 (Queen)   2024-12-15 11:09:00
文組不意外
作者: KYMin (Ming)   2024-12-15 12:13:00
後續可以提出國賠,要求監理站賠償這段時間的交通費嗎?
作者: davi0621 (拍桌)   2024-12-15 14:47:00
行人罰則太低了啦 啊不就還好後來判對用路人一視同仁啊 不然行人整天違規
作者: kalapon (D桃)   2024-12-15 21:34:00
申訴只會拿到一張罐頭文,跟你講判決無誤
作者: lihogan   2024-12-15 21:58:00
白目行人片地開花
作者: gn02033417   2024-12-16 17:32:00
跟後撞前未保持安全距離完全是兩碼子事情啊,前車又不是突然出現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