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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j (哈哈) 看板: rent-exp
標題: [合約] 請問這該怎麼辦?(拿不回全額押金)
時間: Tue Jul 29 22:57:33 2014
借朋友的ID詢問
情況如下:
7月17日支付一千訂金給房東。
7月18日支付一萬九千押金給房東,並簽訂契約(承租日由7月31日起生效至次年),
因當時無印章在身,故告知房東希望能明日蓋章後再完成合約,所以合約皆在房東那
也無公證。
7月19日第一時間告知房東,最後決定不承租,房東電話中答應7月21日全額還款。
7月21日房東聲稱與律師商討過,告知我們違約,所以先前電話內答應全額還款無效,
要扣除全額訂金+押金。
期間陸續與房東接洽,皆避不見面與不接電話,突然傳一封簡訊告知,"最多只退一萬,
請附上帳號轉帳。"
請問隔日即告知房東欲取消租賃,可扣全額押金嗎?
尚未搬入居住前且尚未到達承租日期,不是只能扣除訂金,押金需還給房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