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我家網路因忘了繳費在12/10被停了,
ㄧ直到12/19去門市想補繳並恢復網路,
被要求要補繳逾期未繳帳單之外還要加上12/10到19號的費用。
我問門市人員我在10號到19號根本無法使用網站,為什麼還要收費,他回答我因爲他們線
路沒有租給別人,所以是我們要付錢。
於是我當下沒任何動作,回家跟家人討論後決定叫第四台業者來安裝,也就是說我們不用
中華電信了。
在第四台業者安裝好後在12/27我到中華電信想繳清逾期費用,結果除了逾期費用外,還
是跟我收了10號到27號的費用。
不知道這樣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