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花蓮,於廠商聯合舉辦的家具展看了一組床墊,
當時因為家裡長輩覺得OK,所以當下家人直接刷下去全額,
五萬元=兩塊床墊+兩個枕頭+一個月亮枕。
約定廠商12/15送到家,但是日期到了廠商那邊說要延期送到,時間還不確定,
當時一度以為是詐騙......有考慮報警了......
至12/23早上廠商貨車送到家裡,發現床墊外表和外表縫的證書一樣,
可是側邊拉鍊拉開裡面的乳膠顏色看起來跟展場的不一樣,結構也不同,
贈品月亮枕的size也不對。
加上之前延期送貨的處理,感覺廠商的服務和品質堪慮,
打電話給訂貨時名片上負責人A先生,下午A先生回撥說送錯貨,
據他的說法是把送嘉義和花蓮兩邊的貨物搞錯了,
於是我們要求刷退,並請他們再把貨載回,對方說要和公司談。
順帶一提A先生是床墊上縫的專利證書的具名者。
傍晚廠商另一位自稱公司負責人B先生來電,
他說A先生毀謗公司已經被開除(他不是專利具名者嗎??),
並堅持貨沒送錯,說基於商譽,B先生會來看床墊,若與展場同要求我們要接受。
問題在於該廠商對我們家來說已不值得信任,廠商即便說床墊和展場同,
我們也不敢相信了,於是我們堅持刷退。對方又不正面回應。
至12/25下午,我們再度撥電話找B先生,B先生說12/30會請貨車到家裡把貨載回,
並給我們現金五萬。我們問為什麼不刷退然後車子照樣來載貨即可?
B先生說他們會很麻煩,所以不刷退←意義不明。
於是電話中我們與廠商便口頭如上約定12/30他們來載貨及退錢。
想請問:
1.對方送貨來沒有簽收單(這同樣很神奇),但是訂單上有註明沒有試睡期,
七天後不可退貨的字樣。B先生說12/30貨車會來載貨並退款,正好是七天。
這該不會是廠商陰謀不給退吧?
2.如果廠商12/30沒照約定來處理,我們消費者這邊可以如何救濟?
又以我們家這個案例來說,向消保官申訴會通過嗎?
以上問題,還請前輩高人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