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週幫公司銷售出商品A兩件給某客人,
因為太久沒賣這個商品,
對商品A的內容不是很肯定,
而客人聲稱去年買過該商品,
於是口頭告知客人說就是一樣的,
但因商品需寄送,我在出貨單上是寫上正確的A商品名稱*2
因為售出時正值假日,
我於第一個上班日,
商品也還沒出貨前跟公司確認後,
發現該客人去年買的是B+C的商品,
並非A商品
(但因客人也可能不是很熟悉商品,
誤以為就是A),
所以我在第一時間馬上打電話告訴客人這兩者的差距,
因為兩個的價差近一倍,(一萬變兩萬)
我請客人還是來補價差,並答應給很好的折扣,
或是可接受全額退款,
但客人執意說我口頭講錯就是我要認賠出貨給她,
交涉一陣後,我同意自掏腰包補錢,
兩件A中的一件幫她換成她要的B+C,
但過了一天之後,
客人又打來公司吵要兩件都幫她換成B+C,
理由是因為是當初是我口頭先說錯的,
(但出貨單據上我是寫正確的)
她也不願意來退款,
目前是還沒出貨,
若我堅持不出貨兩套B+C,
或是單方面告知取消交易,
請問在消保法上我是站的住腳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