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建立寵物來源不明罪(禁止撿到)

作者: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21-08-23 09:25:19
考慮了一晚,
感覺撿到這個漏洞太明顯太好鑽
而且承辦人力必然不足
如果可以 在落日條款之後
就不能在 撿到 直接收編
只能買有來源證明的犬隻
以及去收容所領養
當然這也有個bug
那私人收容所能"收容""撿到"的狗來給人認養
大家想想想有沒有更好的方法了吧
不要說我提出的辦法有漏洞就不能考慮
那現行辦法漏洞從來也沒少過
廢安樂死 打晶片…
哪個不是漏洞一堆,形成越來越嚴重的流浪動物問題
那是不是也不要了
不然就不用再改什麼了
也不用老是悲天憫人的樣子
反正還不是就每次出事再來哭哭罵罵
蹭蹭名聲
從政府到民間
根本不想真的解決問題
作者: chiaohua (哩哩摳摳捲捲)   2021-08-25 00:24:00
現在很多違法買賣的,早就在用撿到這招來登記晶片了。合法繁殖業者向非法買進狗狗,賣出的時候晶片用拾獲領養名義,就不會被追查狗狗來源,有沒有賣出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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