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專門賣手機配件的賣家,
上禮拜有個客人買了兩個皮套,(8/25郵局寄出8/26收到)
後來她在8/30時才留言說我們漏寄了一個給她
但是我很確定當初是寄兩個沒有錯
我想到當初郵局交寄的時候應該會有記錄
就到郵局的網站用包裹號碼查詢
後來發現他上面有顯示當初包裹的重量為276克
一般來說一個手機皮套(加盒子)大約是一百多克左右
就算再加上包裝用的宅配袋也不可能超過150克
(因為我現在手邊沒有該型號的皮套了,但我有拿ipad的去秤也才200克)
如果是說寄錯了還有可能...但是說漏寄真的太扯了
該買家卻一直堅持說我們是漏寄了...
想請問一下如果說跟她溝通過後她還是堅持說漏寄
那我光是以重量這部分為寄出證明會站的住腳嗎?
另外,我們關於我裡面有寫到貨品寄出有問題要三天內提出
她是第四天才提出,可以以這個理由說不負責處理嗎?
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
而且該買家的評價沒有半個負評還有兩百多好評,
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誣賴我
好無奈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