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包裹簽收隔一個月才反應其中商品沒收到

作者: wx129212 (fiftydollars)   2016-08-12 18:15:44
客人共訂了3件商品,
其中1件在7月中申請換貨但遲遲未將商品寄回,
直到今天8/12才又反應其它2件商品也沒收到,說是當時忘記講
但收到包裹日期距離至今已超過一個月,
已告知時間過久無法受理退換貨與補寄,
客人回覆沒收到商品這無關消保法的規定,
他已經付款卻沒有出貨,為什麼不能補寄?
請問需要理會嗎?
或是有無相關的法條可以保障賣家的呢?
作者: hayahh (夜月)   2016-08-12 19:00:00
那3個是包一起的嗎?不然常理來說不是要換貨時就說了
作者: e04Mae9 (我是小刀^.<)   2016-08-12 20:39:00
他能證明是真的沒收到嗎
作者: givigan (天晴空)   2016-08-12 21:58:00
寄出的物流單據有留著嗎 如果有可以跟他說 東西遺失有可能被物流或是其他經手人偷走 需要報警 請他再確認通常 就會說有收到了 真沒收到就考慮補寄或報警處理但是如果你寄送的物流單據沒留著 就難處理了講白了 他如果真的沒收到 就是換他去報警了有的商品單價不高 客人會凹沒收到 讓你補寄一份
作者: plumcherry (AQUA魂)   2016-08-12 22:21:00
看來以後真的要註明幾日內反應否則不受理 也太扯 每個都這樣不就死了 但前幾日找別的有看到實務上會認定買家幾日內要檢視反應不然也是不算耶
作者: wx129212 (fiftydollars)   2016-08-12 22:39:00
3個商品出貨時是包同一個盒子裏的,沒收到的是低單價商品沒錯
作者: plumcherry (AQUA魂)   2016-08-13 01:37:00
剛找到 看民法35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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