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給原po拍拍(如果你日後要刪原文,想要我刪文可以告訴我!)
看了你文中主編敘述的內容
與獎金獵人一起商討處理此事的應該就是行銷部的人
而且第一次選拔入圍,是由獎金獵人方面處理,而非明日編輯
先不論獎金獵人到底是找誰來審第一次入圍,又是以何種標準與品味選出
明日主編的意思很明白,就是獎金獵人那方選出他們根本不會考慮出版的作品
(對不起,我不是說你作品不好,事實上我也沒看過^^”應該是不合主編與眾編輯胃口或
其他各種因素,有在寫作的人應該都有「沒有不好的作品,問題只在合不合個人喜好。」
的認知吧XD 有些書文筆差、賣點萌就很賣。)
但是又想給創作者一個「機會」(這到底是什麼機會??似乎沒有獎金啊!)
所以才給了金賞又不出書
先不論這是不是他們公司內部問題或與協辦方之間溝通的問題
今天主編的意思就是:不會出,因為作品不符他們要求
我腦補解釋:他們評估所有不會出書的金賞書,認為會虧本可能不會賣,所以不
願意冒險。而原po同樣獲獎的友人有問能不能修稿,主編的意思很明顯是修稿
也不行,應該是指故事本身就不吸引人(以主編的角度來看),所以修也沒用。
原PO今天上網發問應該是想知道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但是如果主編已經認定
這本書就是不會賣也不想出,難道要以他們有錯在先,逼他們出嗎?
這件事「當然是主辦與協辦的錯」,但是用這種方式出版自己的第一本書(應該是
第一本吧?) 不覺得有些遺憾嗎?
好像自己的作品對主編而言不夠好,對方卻逼不得已要幫忙出書這樣……
所以給原PO一些建議:
先想清楚你現在想爭的權益是什麼?是對方的一個道歉、還是真的一定要出書
機會?換成其他補償方式願不願意接受?(例如改成給金賞「獎金」等等)
因為我擔心妳們爭到出書後,以後可能也不一定會有繼續合作的機會了(如果雙
方鬧得很僵之類的)
原PO下禮拜要再詢問出版社對吧?要先把自己要的想清楚,再明確告訴出版
社,參賽者不必對主辦與協辦單位的錯誤負責,請他們賠償或道歉,而不是
傻傻的一直問出版社難道沒有別的解決方式嗎?這樣容易被他們牽著鼻子走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