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最早的定義就是漢堡炸雞披薩這類美式連鎖速食
後來開始有人討論非連鎖的高級漢堡店算不算速食
最後結論是速度太慢,且經營偏向餐廳而非快速出餐,因此不算速食
之後又衍生變成外國料理出餐很快的連鎖店也算是速食
(爭鮮、吉野家、sukiya、subway)
歸納如下:
1.以美式連鎖速食店為主要討論對象
2.兼可討論日式或其他異國料理連鎖速食店
3.排除非連鎖出餐慢的餐廳類,像是美式漢堡店
4.排除純台灣傳統速食(例:便當、掛包、飯糰、饅頭夾蛋、紅豆餅、雞蛋糕)
※ 引述《DoncicInPTT (東七七)》之銘言:
: 依照板規速食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 根據目前的文章
: 披薩(必勝客)算速食
: Firdays不算速食
: 爭鮮迴轉壽司算速食
: 早餐店不算速食
: 如果麥當勞漢堡算是速食
: 爭鮮迴轉壽司算是速食
: 比較好奇的是現在迴轉壽司是開放變成速食版
: 也可以討論到範圍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