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通姦除罪?大法官有罪

作者: bluecaty (普願端莊自在)   2012-09-14 18:39:53
※ 引述《推 rabbitgrass:感覺關於這個議題大家冷靜了下來 推:)》之銘言:
: 為什麼要提八百個論點認為應該除罪,
: 是因為自己有可能會因此獲罪,
: 那為什麼會可能因此獲罪呢?
: 事實上是因為那個男人讓你們獲罪。
認為通姦罪應該要除罪化並不是只限於擔心自己會獲罪的人吧:)
至少我唸法律系的第一個學期,大一學刑總時,
老師們最常批判的就是「通姦行為」賦予刑事責任的這個立法,
通姦行為要付出的代價可以是離婚、高額的賠償,
但不該是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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