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親夫案」
道光年間,有某男被剪斷陰囊致死,而他妻子承認與表哥私通。
上送省複核時,巡撫幕僚程某人看了驗屍報告後告訴巡撫:
「死者在房間被妻子剪斷,往外跑到門口倒下,則應該頭朝外、腳朝內,
但現況正好相反,可能是從外跑入房內,所以怕這案子有冤。」
巡撫說「有其他人有機會剪人陰囊嗎?這有什麼可疑的!」
妻子和他表哥都被處極刑;程因以為疚,辭職離開。
之後程的兒子娶再婚女,是浙江某知府女兒,相處得不錯。
某日,露自己的老二、戲問說「有看過這個嗎?」,回「我早就收藏一組了」。
程子聽了大驚、詳細追問,妻子才開箱拿出來,整副陰囊泡油裝在罐子裏,
說「有個表弟跟我訂了婚卻去娶別人,我非常痛恨、就剪了他的陰囊;
而且我其實沒有出嫁過,只是被表弟糟蹋過,只好藉口說是再婚。」
程子告訴父親,程再密告已被處刑婦人之父、要他入京上訴,才得以平反冤案;
程子妻斬首、巡撫之下各官則各受革職、降級、流放等懲處。
原來該知府任職時,某男以表親前往投靠,
當時婦人還是處女,但因他時常出入家中因而發生關係;知府卸任後,他也回家。
後他父親幫他娶了富家女,知府妻帶女兒去參加婚禮、並暫時住下;
第三天,某男突然偷跑到婦人房間,說是要安慰她,但婦人罵他,
某男脫下褲子要求歡,結果被婦人剪斷陰囊;
他受重傷劇痛就往新娘房間跑,但在門口就倒下死了。
(推測知府威壓利誘要婦家女和表哥頂罪,不然就是知縣又屈打成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