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氏姑太太被殺案」
季廣文為江寧縣學官,有天遠嫁的妹妹來訪、住在客房,家人都稱姑太太。
過了三天,接近中午姑太太都還沒起來,要女傭去看才發現房門大開、已被人刺死,
行李裏貴重物品都被偷走、手上金鐲也不見了。
女傭趕緊通報季,季命令把官府門全關上、不准進出,開始搜查,
搜到廚房,發現伙夫衣服有血跡,竟誤以為他就是兇手,
不知道伙夫因姑太太來訪,這幾天都特別買雞鴨來殺以供餐。
季完全不管,馬上私自拷問伙夫,又送上元縣官府查辦;
縣令跟季有恩怨,所以審訊時縣令暗示伙夫、要他藉機陷害季,
伙夫領會縣令意思,也認為自己大概活不了了,就乾脆一起同歸於盡,
便直接誣說「姑太太被殺,我確實是兇手,但主使者是三位公子,
他們因為貪圖姑太太的錢財而命我動手,我之後有分到一份。」
縣令得到口供後,假裝生氣、罵「胡說」,準備用刑,
伙夫說「我說的都是實話,還請開恩。」,於是縣令便要伙夫畫押具結。
縣令馬上親率衙役到學官衙門見季,
問說他有幾個兒子、回說三個,問能否找出來見一下面;
叫他們出來後,縣令馬上跟季說「請公子們一起到本署跟伙夫對質一下」,
季還想辯解,縣令已要衙役把三人帶走,之後就跟伙夫一起關進監獄了。
季時年已八十,已因妹妹死於非命而傷心、又因三個兒子都被抓而痛苦,就上吊自盡;
但縣令仍以酷刑逼供,四個人各有不等論刑。
幾年後,有人拿贓物到安徽出售,
詢問得知是姑太太的堂姪子,因借錢借不到才出此下策。